堂堂二品大員,竟然沒有一個像樣的名分。連名分都沒有,還怎麽幹?
“非領導職務”並不全是現在的說法,在古代就有類似的職位。比如丁憂的官員就相當於“非領導職務”。
丁憂製度始於漢代,而後世沿襲之。
所謂丁者,當也,即遭逢、碰到之意;憂者,居喪也,是指父母的喪事。“丁憂”就是指遇到了父母的喪事。
按照祖製,凡父母辭世者,無論其官職多高,一律需要去職丁憂三年。在這三年中,要一直吃、住在父母的墳前,不得喝酒、洗澡、剃頭、更衣,不得外出做官、應酬,夫妻也不得同房,還要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丁憂期滿後,方能複職。
曾國藩出山前的身份,是正二品的在籍侍郎,正在家中丁母憂。除了照樣領取相應的俸祿之外,已經處於“非領導”的位置,不管他是內閣學士也好,遍兼五部侍郎也罷,現在已經不再具有行使任何權力的資格。
然而,在聖命和鄉情的雙重壓力麵前,曾國藩隻好答應墨絰出山,“幫辦本省團練”。幫辦就幫辦吧,曾國藩並沒有想得太多,等曾國藩出山後才發現問題的嚴重性。要組織團練卻要權沒權,要人沒人,要錢沒錢,而且自己對軍事又很懵門。這所有的問題,沒有一件是可以憑一己之力就能解決的。問題的症結就在於那個說不清道不明的“幫辦”上。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3]。
自古以來,責任和權力就應該是對等的。那麽現在,曾國藩究竟是在其位還是不在其位?曾國藩也說不清楚。因為這個“幫辦”不是他自己要來的,而是鹹豐帝強加給他的,他屬於“被”幫辦。就是因為這個很難說清楚的“被”幫辦,所以出現一係列的具體問題。
第一是權力問題。曾國藩雖然是大清堂堂正正的二品大員,但此時卻無職無權,其身份如同一個普通的鄉紳。他的出山,從官方上講叫做“奪情”,從現在的角度來看相當於“返聘”。鹹豐帝當然知道曾國藩是什麽身份,所以在給曾國藩的上諭中也開誠布公,講得很清楚,很幹脆,他隻是要求曾國藩“幫同辦理本省團練鄉民,搜查土匪諸事務”[4],並沒有指望他統率千軍萬馬,直接與太平軍正麵作戰,挽大廈於將傾。其職責範圍,僅僅就是為與太平軍正麵作戰的地方長官練練民兵,打打土匪,幫著維護維護後方的穩定,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