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撚之路吉凶莫測,曾國藩預判那是一條不歸之路。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食皇家俸祿,當為國盡力——在獲得利益的同時,也被不可推卸的責任與使命所約束。這是古往今來概莫能外的公理。
剿滅了太平天國的曾國藩,雖然功高蓋世,位極人臣,但仍然要受皇上的馭使,沒有什麽人身自由可言,原因也就在這裏。
清同治四年(1865年),曾國藩又獲得了一連串的重量級的賞賜,比如賞加太子太保銜,賜封一等侯爵,世襲罔替,並賞戴雙眼花翎等。這在別人的眼中,恐怕連其中的一樣都是可望而不可求的。
曾國藩雖然已經官居一品、入閣拜相,登上了人生的頂峰,朝野上下無不豔羨,但他本人卻把這些身外之物看得很淡。他在謝恩折中說,自己“德薄才庸”,所作所為“無裨時局”。至於他本人所榮獲的“罕覯之容”“非常之寵”,並非他“一手一足之勞”,而靠的是“同澤同胞之力”。這些話,既可以認為是曾國藩的謙虛,也可以認為是曾經滄海後的淡定。
清同治四年(1865年)四月二十一日,曾國藩接到廷寄,同治帝在他的一等侯上又增加了“毅勇”二字,榮耀越發尊顯。曾國藩仍然表現得十分淡定,甚至還有一些憂鬱。他在當天的日記中寫道“日內正以時事日非,惄然不安,加此二字,不以為榮,適以為憂”。因為曾國藩深知,權力越大責任愈重,地位愈隆則憂心愈劇。對“欲以取之,必先予之”以及“欲擒故縱”之計頗為熟爛的曾國藩知道,世上絕對沒有免費的午餐,皇上也絕對不會平白無故地一味賞賜。“毅勇”二字難說是福,說不定就是禍根。曾國藩以身體不爽為由,閉門謝客,對前來祝賀的文武官員一律拒而不見。
果不其然,錫封“毅勇侯”不到一個月,曾國藩就接到了同治帝的上諭,命令身上的硝煙尚未散盡,衣襟上的血跡尚為擦幹,身體孱弱、須發皆白、已經五十五歲的曾國藩重新披掛上陣,赴山東與勢頭正旺的撚軍作戰。曾國藩“深為悚懼”,心裏一點底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