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幫結派是宗派主義的典型表現,一個組織如果拉幫結派之風盛行,必然喪失凝聚力和戰鬥力。政治紀律是黨的生命線。黨內搞拉幫結派是一種嚴重破壞政治紀律、擾亂政治規矩的行為,嚴重破壞黨的團結、敗壞黨的形象,使黨組織變成一盤散沙,腐敗滋生,汙染政治生態。
我們黨曆來旗幟鮮明地堅決反對拉幫結派。《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九條,對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作出了明確規定。“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實質上是背離組織,為了個人和小集團的利益,相互勾結,搞親親疏疏,破壞黨的團結和統一的行為。
然而,仍有不少的領導幹部以個人或少數人的利益為黏合劑拉攏起來,搞“關係”、找“靠山”、建“派係”,搞小山頭、小團夥、小圈子。比如,有的以“域”結派,出生的地方、生活過的地方、工作過的地方,不是家鄉就是第二故鄉,說什麽老鄉就是親人,老鄉要幫老鄉;有的以“老”結派,老同事、老同學、老朋友、老領導,講的是所謂“感情”,充滿江湖習氣;有的以“利”結派,大搞金錢美色賄賂,有利便是自己人;也有的以“親”結派,三親四戚,七大姑八大姨,有親戚關係主動靠,沒有親戚關係生拉硬扯往上靠;等等。
這些“幫派”“團體”,往往任人唯親、排除異己,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互為牟利、共同分贓,封官許願、彈冠相慶,自行其是、陽奉陰違,是典型的封建官僚做派。他們使黨內政治生活庸俗化、隨意化、平淡化,嚴重影響著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領導幹部必須深刻認識拉幫結派之危害,自覺抵製,堅決反對,絕不參與。
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周”者為公,“比”者為私。孔子認為,人有君子與小人之別,君子為多數人著想,能與眾人和諧相處,但不與人勾結;而小人,趨於私利而狼狽為奸、結為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