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五年(1510年)三月,龍場三年貶謫期滿,王陽明赴廬陵(今江西省吉安縣)任知縣職,時年38歲。
就在離開龍場的前一夜,王陽明望著曾住了三年之久的“陽明小洞天”“玩易窩”“何陋軒”“君子亭”這些地方,“無情未必真豪傑”,王陽明撫摸著山洞牆壁上層層青苔,耳邊又回響起昔日的朗朗讀書聲,夢回昨日手拿鋤頭,辛勤勞作的情景。一股戀戀不舍的依別之情湧上心頭。
話說王陽明到廬陵上任辦公的第一天,縣衙突然湧進一群當地鄉民,稱自己有天大的冤屈,紛紛表示情緒極不穩定,要伸冤打官司。
王陽明把幾個叫得最凶的人請進來一問,發現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來打官司。隨即他又發現,廬陵地區民風強悍,鄰裏間一有點什麽衝突便要到官府打官司,搞得官府疲於應對。
王陽明發布文告知會百姓:“從現在開始,官府不再開門受理案件了,大家不要前來告狀,因為現在正是春耕,農時要緊,都來告狀,勢必影響農耕,農時一失,全年無望。如果你真有冤情,我自然能夠聽到,自然調查清楚幫你伸冤。鄰裏間要和睦友善,相互謙讓,如果有以良善著稱於鄉裏的人家,我會親自登門拜訪致敬。”
說也奇怪,這布告張貼出去後,不斷有人來撤訴,廬陵的民風為之一變。
王陽明用這種尊重百姓的方式,激發百姓本來就存有的善心,用道德來加強治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廬陵不到七個月的時間裏,王陽明處理了一係列嚴重的突發性事件,其中包括旱災、瘟疫、火災、盜賊等等。
廬陵縣城一直是吉州、吉安府的行政駐地,是吉安的首縣,百姓的稅賦負擔特別重。原因是,前幾任朝廷下派的“鎮守中官”與當地的地痞流氓相互勾結,將朝廷的稅賦層層加碼,乘機中飽私囊。廬陵縣增加了木炭、牲口、杉木等多項攤派任務,需要交納的稅銀達一萬多兩。本地缺少這些東西,就由百姓出錢去外地購買上繳。對這些增加的負擔和無理的攤派,廬陵縣的百姓當然不願承擔,便拒絕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