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視野係列--新型城鎮化理論發展與前景透析

§三、緊湊有序的城鎮化

(一)城鎮化的密度、布局和形態

科學合理的空間結構是關係城鎮化能不能健康有序發展的大問題。城鎮空間結構主要指城鎮物質實體即建築物、自然物和人之間的空間關係,包括工業、商業、運輸業、建築業、郊區農業部門的物質實體之間的空間關係和文教、衛生、服務、行政等非物質生產部門與物質實體之間的空間關係,以及上述各部門內部相互之間的空間關係。具體表現為城鎮範圍內物質實體的密度、布局和形態三個方麵。

1.城鎮化的密度

密度是城鎮範圍內(這是由國家製定的城鎮總體規劃定的)一切物質實體包括建築物和自然物之間或各物質生產部門、非物質生產部門以及居民住房物質實體之間空間關係的疏密程度。一般可分為三種狀態:一是過密狀態;二是過疏狀態;三是合理密度狀態。過密狀態說明人口、建築物、企業密度太高,超過了合理密度會產生一係列“城市病”,諸如交通擁堵、環境汙染、噪聲、住宅緊張、公共設施短缺,就業、就醫、上學等困難重重。過疏狀態說明城鎮物質實體之間稀稀拉拉,什麽都是“大”字當頭,搞大馬路、大廣場、大公園、大開發區……容積率很低,1998年全國城市平均容積率僅為0.31,地下空間很少開發,該向空中延伸的也做得很不夠,人均城市用地超過100平方米(國家標準的高限),有些高達140平方米,甚至200平方米以上,大量耕地被侵占,大量土地資源被浪費。

“過密”狀態和“過疏”狀態都是不正常、不合理的狀態,說明城鎮密度正趨向劣化。這是不合乎我國人多地少這一基本國情的。根據這一國情,城鎮密度既不能選擇“過密”,也不能選擇“過疏”,而隻能選擇合理的密度,即緊湊型的城鎮密度。這個密度為什麽是合理的呢?一是符合我國人多地少這一基本國情的;二是能保證滿足人們清潔、舒適、優美、健康的生活和生態環境的需要;三是符合新中國成立以來城鎮建設的一條主要經驗即1萬人/平方千米的控製指標。總之,在用地上,要偏緊一些,而且隻能緊一些。但是這種偏緊仍然能保證人的最基本的必要的空間需要,這是幾十年城鎮建設實踐所證明了的,因而這是可持續發展的密度。當前城鎮建設中,主要問題是“密度”過疏,這個問題結合下麵的布局問題作進一步研究時會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