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中國家城鄉分割的現實是由城市化水平低所致,而城市化水平低意味著工業化的滯後,特別是農村工業化的滯後。這是目前許多發展中國家城鄉分離的根本原因。
(一)印度的做法
印度作為發展中的大國,城鄉差別促使其大力推進農村工業化政策。第一,實施農村工業項目計劃。對農村工業項目在資金與人才培訓上給予傾斜,在農村有計劃地實施旨在振興農村經濟的大批工業項目。第二,為了保護農村工業免受大工業的競爭擠壓,規定一些產品隻能由農村企業生產。印度從1967年推行此項政策開始,到20世紀80年代後期,已有870種產品由農村企業生產。第三,提供資金支持和稅收減免優惠。國家的長期貸款向農村工業和中小企業傾斜,貸款數額每年不斷增長。政府出麵修建廠房、購置設備、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然後租給農村工業企業家使用。第四,對農民進行技術培訓。印度的農村工業化成就巨大。到1985年,農村工業及小企業數達到127萬個,就業人數達900萬人,產值占全部工業產值的一半,出口額占全部出口額的1/4。農村工業化的發展,不僅直接增加了農民收入,也改變了農村就業結構,到80年代初,農村勞動力中有21%的人從事非農產業,特別是印度的家庭手工業及傳統技藝,因政府的保護得以生存和發展。
(二)韓國的經驗
韓國的農村工業化不同於印度,有自己的特色,走出了一條由政府推進的、擴散型的農村工業化道路。韓國在工業化過程中一度出現忽視農村、農業的偏差,使城鄉經濟差距過於懸殊。韓國在1961—1972年期間創造了“漢城奇跡”,但當時農村還很落後,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曾達3 ∶1左右。為了縮小城鄉差距,1970年韓國提出了“新村運動”的構想。經過幾十年的“新村運動”,韓國基本實現了城鄉經濟的協調發展,到2004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縮小到1 ∶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