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視野係列--國外城鎮化比較研究與經驗啟示

§四、世界發達國家城市化的速度和峰值

城市化水平的峰值是一個國家城市化水平可能達到的最大值,這個值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如國土麵積、產業結構、生活習慣甚至城市或者城市化定義的影響,例如,按照人口享受的基礎設施水平來定義城市與按人口密度來定義城市相比,其最終的城市化水平或者城市化水平的峰值就有可能要高。通常有兩個角度來確定一個城市化水平的峰值,一種是觀察一個高收入國家或地區多年來的城市化率變動狀況,將城市化率變化較小國家當前的城市化水平作為峰值,如盧森堡、芬蘭、比利時、德國、奧地利、希臘、瑞典和英國的城市化率在過去三十年中變化幅度相對而言較小,這些國家2005年的城市化率依次為82.8%、61.1%、97.2%、75.2%、66%、59%、84.2%和89.7%,最低的是希臘的59%,最高的是比利時的97.2%,可以將其視為城市化水平的峰值。另一種辦法就是根據一個國家或地區城市化水平的曆史數據,直接估計所謂Logistic曲線,從而得到城市化水平的峰值,例如根據王建軍等采用Logistic曲線進行的一項研究表明,日本城市化水平飽和值為88.1%,英國為83.9%,德國為73.2%,法國為76.8%,俄羅斯為76.1%,美國為82%。如果要對各個國家城市化水平的峰值進行分類的話,可分為:

第一,低峰值國家。這類國家的城市化水平拐點(峰值)在65%以下,如希臘、芬蘭等國家。第二,中峰值國家。這類國家城市化水平拐點(峰值)在65%到80%之間,這包括了較多的歐洲大陸國家,如德國、法國、俄羅斯、奧地利等。第三,高峰值國家。這類國家城市化水平拐點(峰值)在80%以上,如英國、美國、比利時等國家。

世界發達國家都經曆了一個城市化快速發展的時期。據研究,日本1946—1973年間為其快速城市化階段,年均增長0.96個百分點;英國1805—1877年間為其快速城市化階段,年均增長0.67個百分點;德國1835—1912年間為其快速城市化階段,年均增長0.55個百分點;法國1919—1956年間為其快速城市化階段,年均增長1.2個百分點;美國1848—1945年間為其快速城市化階段,年均增長0.45個百分點。可見,由於世界發達國家進入快速城市化階段的時間不同,其在快速城市化階段城市化的速度也有較大差異。正確地評價這個時期的城市化速度,對確定我國新型城鎮化速度具有較為重要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