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時政熱點叢書-公共危機管控力

§四 危機事中

(一)突發事件與危機爆發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日常生活中每日每時都在發生我們以前所沒有遇到過的、突發性的各類事件,因此,並非是突發事件就與危機相關。但任何突發事件會像漣漪一樣對其周遭的人與事產生影響,當這一影響超過了一個出乎通常社會秩序或人們的心理慣性所能接受的“臨界點”時,突發事件就轉而成為危機事件,繼而引起危機的全麵爆發。

我們平時經常會遇到因不小心讓一粒火星、一響爆竹、一束煙花、一個煙頭引發一場火災的事件。如果這些引發火災的誘發因素,在到達臨界點前就被熄滅,那麽就無危機的發生。緊急突發的事件不一定危險,危險的事件可能不十分緊急,而危機事件則把“緊急”和“危險”這兩者統合在一起,又以不確定的方式展現在人們麵前,考驗人們對其應對的能力。

突發事件引發危機爆發的臨界點,不僅有技術性的因素,還有社會性的因素。社會因素的介入特別是社會大眾傳媒的介入,會使突發事件的臨界點“漂移”並迅速越過新的“臨界點”而引發危機。近些年來,我國加強打擊網絡造謠和散布虛假信息導致社會混亂的犯罪力度。如,2013年5月,安徽籍女子袁某在北京跳樓事件,引發上百安徽籍老鄉聚集。北京市公安局及時介入組織偵查、技術家對現場勘查、屍體檢驗進行了認真複核,排除中毒、性侵害及他殺可能,係自主高墜死亡。並對在互聯網上散布謠言的馬某實施逮捕。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控製謠言傳播,那麽,這一事件可能突破“臨介點”,從而引發群體性事件。

對於公共危機的治理來說,事件的普遍聯係是一個自明性的道理,重要的是如何判定突發事件可能會有的“臨界點”以及如何掌控突發事件不越過這一“臨界點”而引發危機的全麵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