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機構在危機管理和應對中要有效地發揮作用,須遵循一些基本原則,如雙重負責原則、防患於未然原則、分級負責原則、公平原則、靈活快捷原則、果斷徹底原則等;同時須采取一些基本策略,如密切防範、沉著冷靜、機智靈活、嚴守製度、社會保障等,並遵循應對危機的一般程序。
為了使公共管理機構在危機管理和應對中更有效地發揮作用,公共管理機構在處理突發事件時,應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的原則
突發事件給人帶來生命、財產等各方麵的危害,在突發事件的應對中,政府要堅決秉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必須以確保受害和受災人員的安全為基本前提,最大程度地保護、挽救最大多數人的生命安全,同時為了避免隨時派生出新的危機,還應該最大限度地保護參與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救護人員的生命安全。當然,在保證人員生命安全的基礎上,還應該盡力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麵對困難和風險,各級領導幹部和有關部門一定要以強烈的公仆責任感和真摯的感情,認真對待和解決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切實采取各項“暖人心、穩人心、得人心”的措施來安撫民心,化解矛盾與衝突。尤其是在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的危急狀態下,一定要將人民安危、人民利益置於首位,給予高度關注。不言而喻,非常時刻任何忽視民生的冷漠態度都會激起人們的怨憤,使局麵更加難以控製。因此,製定和實施充滿人道主義精神的危機應對方案,構築關愛、互助、溫暖的社會氛圍,有助於消融群眾的不滿情緒,贏得社會公眾的寬容與理解。同時,應對突發性危機事件,信息的及時和客觀披露是明智選擇。
隻有及時公布事實真相,正確引導公眾的注意力,才能有效製止各種混亂信息的傳播,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由此產生的非理性過激行為;才能在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的基礎上獲得民眾的信任,以便最大限度地組織民眾共渡難關。因此,充分發揮廣大民眾在應對危機中的主動作用,在整個恢複階段至關重要。這就要求有關部門對民眾進行經常性的培訓,進行災害預防、災害發生後的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教育。在危機事件發生時,建立公共危機溝通機製,建立新聞發言人製度,通過召開例行的新聞發布會,公布信息,滿足民眾的知情權,以避免社會流言的傳播,並告知民眾在危機事件中的注意事項等等,不斷培養民眾的參與精神和自救能力。由此,使民眾認識到:為了避免危機造成的更大損失,就必須理智地對待危機,充分發揮自己在危機中的主人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