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蓼者莪①,匪②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③。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④。哀哀父母,生我勞瘁。
瓶之罄矣,維罍之恥⑤。鮮⑦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無父何怙⑧?無母何恃?出則銜恤⑨,入則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⑩我。拊我畜我B11,長我育我,顧我複我B12,出入腹B13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B14!
南山烈烈,飄風發發B15。民莫不穀B16,我獨何害!南山律律,飄風弗弗B17。民莫不穀,我獨不卒B18!
【注釋】
①蓼(lù)蓼:長又大的樣子。莪(é):一種草,即莪蒿。李時珍《本草綱目》:“莪抱根叢生,俗謂之抱娘蒿。”
②匪:同“非”。伊:是。
③劬(qú)勞:與下章“勞瘁”皆勞累之意。
④蔚(wèi):一種草,即牡蒿。
⑤瓶:汲水器具。罄(qìng):盡。罍(lěi):盛水器具。
⑦鮮(xiǎn):指寡、孤。民:人。
⑧怙(hù):依靠。
⑨銜恤:含憂。
⑩鞠:養。
B11拊:通“撫”。畜:通“慉”,喜愛。
B12顧:顧念。複:返回,指不忍離去。
B13腹:指懷抱。
B14昊(hào)天:廣大的天。罔:無。極:準則。
B15烈烈:通“颲颲”,山風大的樣子。飄風:同“飆風”。發發:讀如“撥撥”,風聲。
B16穀:善。
B17律律:同“烈烈”。弗弗:同“發發”。
B18卒:終,指養老送終。
【簡析】
《戰國楚竹書·孔子詩論》雲:“《蓼莪》有孝誌。”《孔叢子·記義》載:“於《蓼莪》見孝子之思養也。”詩人所抒發的隻是不能終養父母的痛極之情。此詩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層意思:首兩章是第一層,寫父母生養“我”辛苦勞累。頭兩句以比引出,詩人見蒿與蔚,卻錯當莪,於是心有所動,遂以為比。莪香美可食用,並且環根叢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順;而蒿與蔚,皆散生,蒿粗惡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結子,故稱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盡孝。後兩句承此思言及父母養大自己不易,費心勞力,吃盡苦頭。中間兩章是第二層,寫兒子失去雙親的痛苦和父母對兒子的深愛。第三章頭兩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用以比喻子無以贍養父母,沒有盡到應有的孝心而感到羞恥。“鮮民”以下六句訴述失去父母後的孤身生活與感情折磨。第四章前六句一一敘述父母對“我”的養育撫愛,這是把首兩章說的“劬勞”、“勞瘁”具體化。詩人一連用了生、鞠、拊、畜、長、育、顧、複、腹九個動詞和九個“我”字,語拙情真,言真意切,絮絮叨叨,不厭其煩,聲促調急,確如哭訴一般。詩人因不得奉養父母,報大恩於萬一,痛極而歸咎於天,責其變化無常,奪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報不能!後兩章第三層抒寫遭遇不幸。頭兩句詩人以眼見的南山艱危難越,耳聞的飆風呼嘯撲來起興,創造了困厄危艱、肅殺悲涼的氣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雙亡的劇痛與淒涼,也是詩人悲愴傷痛心情的外化。四個入聲字重疊:烈烈、發發、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讀來如嗚咽一般。《齊書·高逸傳》載顧歡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讀《詩》至‘哀哀父母’,輒執書慟泣,學者由是廢《蓼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