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展覽館的路邊把車停了下來,“既然在你眼裏他這麽不堪,那你昨晚為什麽還自己跑去南鑼鼓巷喝酒?喝成那樣。”
她眯起眼睛看向窗外的陽光,幽幽地說:“養了六年的貓狗送人,也得難過一陣呢吧?”
我連連點頭,“倒也算入情入理。但你下次能不能以安全為重,別一個人喝成那個德性。”
“昨天丟人丟的很厲害嗎?”她扭頭問我。
“我不知道,我隻負責接你,你真正丟人的時刻隻有那兩個小鮮肉看見了。”
“小鮮肉?”許亦靜像聽見了動靜的小鹿一樣警覺起來,又像聞到了肉味的狐狸,眼裏冒出賊光,“帥嗎?”
“帥啊,可帥了。”我訕訕地笑著,又補充道:“而且人好啊。你又髒又臭的人家也沒嫌棄你,又給你買水又給你擦嘴,我看著都特感動。”
“你不是說對方給你打的電話嗎?電話號碼呢?你存了嗎?”
“人家用你的電話給我打的!”我“哢噠”一聲打開門鎖,“大姐,你剛跟男朋友分手,能不能不要這麽快就進入狩獵狀態。”
“嘁。”許亦靜白我一眼,“那我要多慢,像你一樣等七年?”
“又如何?你這六年倒是不單身,現在還不是跟我一個起跑線?”我迅速的反手就是一刀。
我和許亦靜盯著彼此看了一會兒,她始終沒能懟回下一句,所以我贏了。她恨恨地拉開車門,扔給我一句‘我要喝咖啡’,然後甩了車門就走了。
我真是欠她的。
我開車去買了兩杯星巴克,回來時車靠在路邊給她打了好幾個電話都是無人接聽,眼瞧著展覽館的保安奔著我過來了,隻好先拐進北展劇場那邊去找地方停車。
今天也不知道為什麽,北展的停車場車都滿了,我轉了了半天才尋到一個角落的位置。很窄,但目測我這小車應該能開進去,於是我決定挑戰一下自己的技術。但這顯然是一個錯誤的決定,隨著一聲悶響,我就知道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