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語】
本章一開始便繼續闡述“希言自然”的道理。這幾個“言”字,按字麵解釋,是說話,內含的意思都是指政教法令。老子用自然界狂風暴雨必不持久的事實作比喻,告誡統治者少以強製性的法令橫加幹涉,更不要施行暴政,而要行“清靜無為”之政,才符合於自然規律,才能使百姓安然暢適。倘若以法令戒律強製人民,用苛捐雜稅榨取百姓,那麽人民就會以抗拒的行動對待統治者,暴政將不會持久。
【原文】
希言①自然。
飄風②不終朝,驟雨③不終日。
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故從事於道者④,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⑤者,同於失。
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失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注解】
①希言:字麵意思是少說話。此處指統治者少施加政令、不擾民的意思。
②飄風:大風、強風。
③驟雨:大雨、暴雨。
④從事於道者:按道辦事的人。此處指統治者按道施政。
⑤失:指失道或失德。
【譯文】
不言政令不擾民是合乎於自然的。
狂風刮不了一個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
誰使它這樣的呢?天地。天地的狂暴尚且不能長久,更何況是人呢?
所以,從事於道的就同於道;從事於德的就同於德;從事於失的人就同於失。
同於道的人,道也樂於得到他;同於德的人,德也樂於得到他;同於失的人,失也樂於得到他。
統治者的誠信不足,就會有人不信任。
【深度剖析】
在這一章,老子接續上一章“道”與“德”講起,論證了人必須順應“道”,合乎“德”,才能順應自然,沒有災禍並因此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