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一次完全讀懂道德經的人生智慧

第23章 希言自然,清靜無為

【引語】

本章一開始便繼續闡述“希言自然”的道理。這幾個“言”字,按字麵解釋,是說話,內含的意思都是指政教法令。老子用自然界狂風暴雨必不持久的事實作比喻,告誡統治者少以強製性的法令橫加幹涉,更不要施行暴政,而要行“清靜無為”之政,才符合於自然規律,才能使百姓安然暢適。倘若以法令戒律強製人民,用苛捐雜稅榨取百姓,那麽人民就會以抗拒的行動對待統治者,暴政將不會持久。

【原文】

希言①自然。

飄風②不終朝,驟雨③不終日。

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故從事於道者④,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⑤者,同於失。

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失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注解】

①希言:字麵意思是少說話。此處指統治者少施加政令、不擾民的意思。

②飄風:大風、強風。

③驟雨:大雨、暴雨。

④從事於道者:按道辦事的人。此處指統治者按道施政。

⑤失:指失道或失德。

【譯文】

不言政令不擾民是合乎於自然的。

狂風刮不了一個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

誰使它這樣的呢?天地。天地的狂暴尚且不能長久,更何況是人呢?

所以,從事於道的就同於道;從事於德的就同於德;從事於失的人就同於失。

同於道的人,道也樂於得到他;同於德的人,德也樂於得到他;同於失的人,失也樂於得到他。

統治者的誠信不足,就會有人不信任。

【深度剖析】

在這一章,老子接續上一章“道”與“德”講起,論證了人必須順應“道”,合乎“德”,才能順應自然,沒有災禍並因此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