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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中國的成立(3)(1)

7世紀中葉,新羅與唐朝結成同盟,滅亡百濟(660年)和高句麗(668年),735年新羅統一朝鮮。

新羅統一朝鮮後,由於社會經濟的發展,迅速向封建製過渡。為適應新興貴族地主的要求和加強中央集權的統治,國王大力推行唐朝的典章製度,對具有戰功的人賜以土地,實行租庸調賦役製度。改革中央和地方的官僚機構,確立封建中央集權的統治。農業、手工業都有較大的發展,對外貿易興盛。9世紀末葉以後,國力衰弱,農民起義頻繁。900年,甄萱建後百濟,901年弓裔建泰封國。國家一分為三,史稱後三國。

918年,王建殺弓裔自立,國號高麗,是為王氏高麗王朝。先後滅後百濟和新羅,統一半島南部。為加強中央集權的統治,高麗在中央設三省六部,軍隊實行府兵製。頒布“柴田科”法令,實行官員俸祿田和柴山製度,封建經濟進一步得到鞏固和發展,農業、手工業和商業繁榮,對外貿易頻繁。後期,官僚地主階級兼並土地,加強剝削,致使農民和奴婢不斷進行反抗鬥爭,使統治階級受到沉重打擊。高麗建國後,乘渤海國衰落之機向北擴張,把疆界延伸到鴨綠江下遊南岸。此後,連續與遼、金兩國發生戰爭。從1231年起,蒙古軍多次進攻高麗,半島遭受很大破壞。1258年,高麗國王降服,元朝在高麗設“達魯花赤”,監督國政。蒙軍入侵和元朝的控製,遭到高麗人民的英勇反抗。元末農民大起義後,高麗始擺脫元朝的統治。

1392年,李成桂篡奪高麗王位自立,改國號為朝鮮,即李氏朝鮮。李朝是朝鮮封建社會由鼎盛到衰落的時期。統治階級為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重新調整了君主專製的國家機構,把軍隊的統率權集中於中央。李朝初期實行“科田法”製度,把全國土地按等級分授給文武百官,並規定可以世襲,使“私田”進一步趨於私有。地主階級利用各種手段兼並土地,擴大私田,殘酷地進行高利貸盤剝,引起農民不斷反抗。另一方麵統治階級內部黨爭激烈,矛盾日益尖銳,國力漸衰。16世紀末葉,壬辰衛國戰爭爆發。朝鮮人民組織義兵,到處打擊日寇。李舜臣等愛國將領則給敵軍以沉重打擊。明朝應朝鮮之請,派遣軍隊援朝禦倭,最後打敗了日本侵略者。17世紀以後,朝鮮的社會經濟又有恢複和發展,同中國和日本的經濟、文化交流十分活躍。19世紀以後,開始出現資本主義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