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決不是古本或元本的麵目。元劇決不會是分為連續的二十折或二十出的,更不會是在每折或每出之前,有二字或四字的所謂標目的。即明初刻本的雜劇,其格局也不是如此。
元刊本的雜劇三十種,每一種的劇文,都是連寫到底,並不分折的。明初周憲王刊的誠齋樂府三十餘種,每一種的劇文,也都是連寫到底並不分折的。即宣德本的劉東生嬌紅記,其劇文也便是每卷連寫到底,並不分折的。
所以,我們很可以想象,不僅西廂記之分為二十折,或二十出為非“古”,非本來麵目,即臧晉叔元曲選的每劇分為四折或五折,也非“古”,也非本來麵目。
雜劇在實際上供演唱之資的時代,人人都知道其格局,且在實際演唱之時,也大都是一次把全劇都演唱完畢的,故無需去分什麽折,什麽出。全劇原是整個的。直到劉東生的晚年(宣德時代)還是維持著這樣的習尚。
雜劇的分折人,約是始千萬曆時代,至早也不能過嘉靖的晚年。嘉靖戊午(三十九年)紹陶室刊本的雜劇十段錦,也還不曾有什麽分折或分出的痕跡。
為什麽雜劇的分折,要到萬曆時代方才實現呢?這是很容易明白的,凡是一種文體或思潮在其本體正在繼續生長的時候,往往是不會立即成為分析的研究對象的。到了它死滅,或已成為過去的東西,方才會有更精密的探索與分析。萬曆時代是“南雜劇”(此名稱見於胡文煥的群音類選)鼎盛,而“北雜劇”已成了過去的一種文體的時候(且實際上也已絕跡於劇壇之上),所以,臧晉叔諸人,乃得以將它的體裁,加以分析,將它的劇文,加以章句。
這情形正和漢代許多抱殘守缺的經生們對於周、秦古籍所做的章句的工作,毫無二致。西廂記的分折分出,便也是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實現了的。但因西廂記畢竟與其他元人雜劇,略有不同(篇幅特別長),故王伯良、陳眉公諸人,便於分折及分出之外,更於每折或每出之前加以二字,或四字的標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