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時代,帝王與諸侯分地而治。帝王直轄之地不過方千裏,其勢殆等於今日一省之督軍、省長。然以其為天下共主,故其政教必足以為各國之模範,而後可以統治諸侯。吾輩治古代曆史者,當知其時帝王政教,具有二義:(一)施之於其直轄之地,兼以為各國之模範者;(二)統治各國之法。以此二義,故凡事皆取自近及遠之術。
《書·堯典》:“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柔遠能邇。惇德允元,而難任人,蠻夷率服。”《皋陶謨》:“慎厥身,修思永。惇敘九族,庶明勵翼,邇可遠在茲。”
其所設施,大都指畿甸而言,不能胥諸侯萬國,一一如其措注。後世儒者,盛稱其時之政教,則誤認為道一風同;今人就各方麵研究,見其多有出入,又痛詆古書為不可信,要皆未喻此義也。
唐、虞之時,以天然地理劃分九州:冀州,濟、河惟兗州,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淮、海惟揚州,荊及衡陽惟荊州,荊、河惟豫州,華陽、黑水惟梁州,黑水、西河惟雍州。中間嚐分為十二州,說者謂舜以冀州之北廣大,分置並州;以青州越海,分置營州;又分燕以北為幽州。至禹即位,複為九州。然其文無征,不能定其界域。惟知其時確嚐分為十二區域耳。
十二州,傳說中堯舜時代的行政區劃製度。一說包括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並、營、幽。但說法不一。
《堯典》:“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谘十有二牧。”
又即九州分為五服。
《皋陶謨》:“弼成五服,至於五千。”
《史記·夏本紀》謂:“令天子之國以外,五百裏甸服,甸服外五百裏侯服,侯服外五百裏綏服,綏服外五百裏要服,要服外五百裏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