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虞以降,國家統一,政治組織,漸臻完備。於是立國行政,始有確定之方針。其方針大抵因時之需要而定,救弊補偏,必有所尚。時移勢異,偏弊不同,則所尚亦因之而異。其時無所謂政綱政策,故但名之曰道、曰尚。虞、夏、商、周所尚之道,詳於《禮記·表記》:
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先祿而後威,先賞而後罰,親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愚,喬而野,樸而不文。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先罰而後賞,尊而不親,其民之敝,**而不靜,勝而無恥。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其賞罰用爵列,親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慚,賊而蔽。
夏道未瀆辭,不求備,不大望於民,民未厭其親。殷人未瀆禮,而求備於民。周人強民,未瀆神,而賞爵刑罰窮矣。
虞夏之道,寡怨於民。殷周之道,不勝其敝。
虞夏之質,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
後世雖有作者,虞帝弗可及也已矣。君天下,生無私,死不厚其子。子民如父母,有[img alt="" class="inline" src="images/092715400417.jpeg" /]怛之愛,有忠利之教。親而尊,安而敬,威而愛,富而有禮,惠而能散。其君子尊仁畏義,恥費輕實,忠而不犯。義而順,文而靜,寬而有辨。
據此,是一代有一代所尚之道,其道各有所敝。而夏道近於虞。故虞、夏往往連言。後世遂隻稱夏、商、周三教而不稱虞。
《說苑·修文篇》:“夏後氏教以忠,而君子忠矣;小人之失野,救野莫如敬,故殷人教以敬,而君子敬矣;小人之失鬼,救鬼莫如文,故周人教以文,而君子文矣;小人之失薄,救薄莫如忠。”
夏後氏,指禹受舜禪而建立的夏王朝。亦稱“夏氏”、“夏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