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史(柳詒徵 著)

第四章 政法之萌芽

太古之世,無所謂政治,亦無所謂君主,各分部落,不相統一。剝林木以為兵,用水火以勝敵,強陵弱,大吞小。不知經若幹之歲月,始漸由眾部而集為大群。

《呂氏春秋·**兵篇》:“兵所自來者久矣。黃、炎故用水火矣,共工氏故次作難矣,五帝固相與爭矣。遞興遞廢,勝者用事。人曰‘蚩尤作兵’,蚩尤非作兵也,利其械矣。未有蚩尤之時,民固剝林木以戰矣。勝者為長,長則猶不足治之,故立君,君又不足以治之,故立天子,天子之立也出於君,君之立也出於長,長之立也出於爭。”

其群愈大者,其爭亦愈烈。蚩尤、共工,戰禍最酷。

按《漢書·古今人表》,列共工於女媧氏後。《太平禦覽》引《黃帝世紀》:“女媧氏末,有諸侯共工氏,任智刑以強伯。”而《列子》、《淮南子》諸書,或雲共工與顓頊爭帝,或雲共工與高辛爭帝。《管子·揆度篇》稱:“共工之王,水處十之七,陸處十之三,乘天勢以隘製天下。”蓋共工氏為古部落之最強者,自伏羲氏之末,至高辛氏時,常為世患,其子孫部落,固襲稱共工氏。即其同盟之部落,散處各地者,亦以共工氏之名號,表示於敵。故有“水處十七,陸處十三”之說。蓋水陸各地,在在有共工氏之名號也。章炳麟《檢論·尊史篇》:“古者王伯顯人之號,或仍世循用,不乃摭取先民,與今歐羅巴人無異。”是可知古代共工之多,實非一人。蚩尤為炎帝時諸侯,而《漢書·高帝紀》注,臣瓚引《大戴禮·用兵篇》,謂蚩尤為庶人之貪者。《書經》釋文引馬融說,又謂蚩尤為少昊末九黎君號。亦猶共工之不一其人也。《龍魚河圖》稱蚩尤兄弟八十一人,或曰七十二人。蓋同時稱兵之酋長有七八十人,皆以蚩尤為號,故謂之為兄弟耳。雖經炎、黃之聖,亦不必取諸部而一一平之,故撻伐與羈縻之策並行。凡舉族以從號令者,即因其故土而封之,使世襲為侯國。此封建之製所由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