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史(柳詒徵 著)

第二十六章 明之文物(2)

《王文成全書·興舉社學牌》:“看得贛州社學鄉館教讀,賢否尚多淆雜,是以詩禮之教久已施行,而淳厚之俗未見興起。為此牌仰嶺北道督同府縣官吏,即將各館教讀,通行訪擇,務使學術明正、行止端方者,乃與茲選。官府仍籍記姓名,量行支給薪米,以資勤苦;優其禮待,以示崇勸。其各童生之家,亦各通飭行戒,務在隆師重道,教訓子弟。毋得因仍舊染,習為偷薄,自取愆咎。”

《王文成全書》,亦稱《王陽明全書》,明代思想家王守仁一生主要著述的輯錄。文成為其諡號。

社會教讀,且與有地方風化之責。

《王文成全書·頒行社學教條》:“先該本院據嶺北道選送教讀劉伯頌等,頗已得人。但多係客寓,日給為難,今欲望以開導訓誨,亦須量資勤苦,已經案仰該道通加禮貌優待,給以薪米紙筆之資。各官仍要不時勸勵敦勉,令各教讀務遵本院原定教條,盡心訓導,視童蒙如己子,以啟迪為家事;不但訓飭其子弟,亦複化喻其父兄;不但勤勞於詩禮章句之間,尤在致力於德行心術之本。務使禮讓日新,風俗日美,庶不負有司作興之意,與士民趨向之心。”

觀王文成《訓蒙大意》,亦可見當時教讀督責幼兒之法,及儒者研究教育之學說焉。

《王文成年譜·訓蒙大意》(錢德洪)示教讀劉伯頌等曰:“今教童子者,當以孝弟、忠信、禮義、廉恥為專務,其培植涵養之方,則宜誘之歌《詩》,以發其誌意;導之習《禮》,以肅其威儀;諷之讀《書》,以開其知覺。今人往往以歌《詩》、習《禮》為不切時務,此皆末俗庸鄙之見,烏足以知古人立教之意哉!大抵童子之情,樂嬉戲而憚拘檢,如草木之始萌芽,舒暢之則條達,摧撓之則衰痿。故凡誘之歌《詩》者,非但發其誌意而已,亦所以泄其跳號呼嘯於詠歌,宣其幽抑結滯於音節也。導之習《禮》者,非但肅其威儀而已,亦所以周旋揖讓而動**其血脈,拜起屈伸而固束其筋骸也。諷之讀《書》者,非但開其知覺而已,亦所以沈潛反複而存其心,抑揚諷頌以宣其誌也。若責其檢束而不知導之以禮,求其聰明而不知養之以善,彼視學舍如囹獄而不肯入,視師長如寇仇而不欲見矣,求其為善也得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