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立國,以測天為急;後世立國,以治人為重。蓋後人襲前人之法,勸農教稼,已有定時;躔度微差,無關大體。故覺天道遠而人道邇,不汲汲於推步測驗之術。不知邃古以來,萬事草創,生民衣食之始,無在不與天文氣候相關,苟無法以貫通天人,則在在皆形枘鑿。故古之聖哲,殫精竭力,綿祀曆年,察懸象之運行,示人民以法守。自羲、農,經顓頊,迄堯、舜,始獲成功。其艱苦憤悱,史雖不傳,而以其時代推之,足知其常耗無窮之心力。吾儕生千百世後,日食其賜而不知,殊無以謝先民也。
曆算之法相傳始於伏羲。
《周髀算經》:“伏羲作曆度。”
《漢書·律曆誌》:“自伏羲畫八卦,由數起。”
至神農時有曆日,
《物理論》(楊泉):“疇昔神農正節氣,審寒溫,以為早晚之期,故立曆日。”
楊泉,三國西晉哲學家,生卒不詳。著有《太玄經》、《物理論》。
而《史記·曆書》不言黃帝以前之法,
《曆書》:“太史公曰:神農以前尚矣。”
惟《索隱》謂黃帝以前有《上元》、《太初》等曆。
《曆書》:“昔自在古曆,建正,作於孟春。”《索隱》:“古曆者,謂黃帝《調曆》以前,有《上元》、《太初》曆等,皆以建寅為正,謂之孟春也。”
據《漢書》,《上元》、《太初》曆,距漢武帝元封七年,凡四千六百一十七歲,不知為何人所製也。
《漢書·律曆誌》:“乃以前曆《上元》、《太初》四千六百一十七歲,至於元封七年,複得閼逢攝提格之歲。”
洪水以前,曆法之詳備,當推黃帝之時。黃帝之曆曰《調曆》,
《史記索隱》:“《係本》及《律曆誌》:黃帝使羲和占日,常儀占月,臾區占得氣,伶倫造律呂,大撓作甲子,隸首作算數,容成綜此六術而著《調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