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掉了逆賊董卓,王允和呂布就成了朝廷的功臣,自然是要論功行賞。
王允已是司徒,本來便行使著宰相職權,不好再往上升,於是兼了一個“錄尚書事”的職務,相當於在總攬外朝的基礎上,把內廷的機要工作也管了起來,差不多算是權傾內外了。
呂布更是贏得缽滿盆滿,不僅升任奮威將軍,封為溫侯,而且還被賜予“假節、儀比三司”的特殊待遇,並與王允“共秉朝政”,儼然成了朝廷的二號人物。
這裏順帶解釋一下,“假節”的意思,是持有皇帝的節杖,代表皇帝親臨,擁有誅殺之權,類似於後世戲劇舞台上經常出現的先斬後奏的尚方寶劍。“儀比三司”,意指未任三公而享有三公的同等禮遇和待遇。
表麵上看,王允和呂布一文一武,共同輔佐劉協,似乎給劫後餘生的大漢朝廷帶來了希望。如果二人能夠勠力同心、精誠合作,還是有機會在關中創造一個相對安定的政治局麵的。
然而,很多人能做到“同患難”,卻往往很難做到“共富貴”。因為後者比前者更考驗人性。當王允和呂布麵對同一個敵人董卓時,他們必然會為了共同的利益,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可董卓一死,共同的利益基礎就消失了,他們也必然會因利益訴求的變化而不可避免地產生分歧與矛盾。
第一個分歧,如何處理董卓麾下那些悍將,如牛輔、李傕、郭汜、張濟等人。呂布的意見是斬草除根,永絕後患。可王允卻不同意,他認為這些人沒有罪,不該殺。
第二個分歧,如何處理董卓留下的巨額財產。呂布提議,應該把錢分了,凡朝中公卿和軍中將領,大家都有份。可王允又拒絕了,這次連理由都不給,反正就是不行。
應該說,王允和呂布因身份和立場的不同,有分歧是很正常的,並沒有嚴格的孰是孰非的問題。而且,有分歧不要緊,大家可以坐下來慢慢商量,總是能找到既顧全大局又符合多數人利益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