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薛侃)問:“先儒以心之靜為體,心之動為用,如何?”
先生曰:“心不可以動靜為體用。動靜,時也。即體而言,用在體;即用而言,體在用。是謂‘體用一源’。若說靜可以見其體,動可以見其用,卻不妨。”
——《傳習錄·上·薛侃錄》
從體上講,萬物悉皆平等;從用上講,一切皆有可能
薛侃,字尚謙,號中離,廣東揭陽人,曆任行人、司正,是王陽明的學生,也是《傳習錄》的編者之一。
在討論小薛的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先來了解中國傳統文化中一對非常重要的範疇——體/用。無論是儒家哲學還是佛教哲學,都把“體/用”作為自己思想體係中最根本的範疇之一,很多命題和概念,都是從這對範疇中衍生出來的。
那麽,“體/用”是什麽意思呢?
拋開其在中國哲學史上的流變和諸家學說的差異不談,僅以其被廣泛使用和一致公認的含義而論,“體”就是指本質、本體、本性,“用”就是指現象、作用、功能。“體”具有超越、普遍、恒常等特征,“用”具有現實、具體、變動等特征。
打個比方,假設有一間屋子,通體皆由黃金打造,裏麵的家具和器物也都是金子做的,如金桌、金椅、金床、金杯子、金臉盆、金馬桶等等。從本質上講,這間屋子裏不管有多少東西,包括屋子本身,其化學元素都是一樣的,這就叫“體”;但是從外觀、作用、功能上講,這些東西又各自不同,這就叫“用”。
“體”是恒常不變的,就算用高溫把這間屋子熔化掉,也改變不了金子本身的化學元素。但“用”可以千變萬化,比如同樣這堆金子,也可以鑄造成一間廟宇,裏麵的東西也可以變成金佛像、金供桌、金香爐、金木魚等等。從現象、作用和功能(用)上講,一切都變了,平凡可以變得高貴(如家具變佛具),卑俗可以變得神聖(如民宅變廟宇),但是從本質、本體、本性(體)上講,一切其實又都沒變,因為金子始終是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