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潛規則:中國曆史中的真實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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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轉到了潛規則大樓的基層。

據張集馨記載,陝西糧道每年花在請客送禮(包括京城炭敬)方麵的銀子在五萬兩左右,他本人的進項每年在一兩萬兩銀子之間,糧道每年的入項有六萬多兩銀子。按照當時中央規定的糧食價格折算,這相當於一千多萬人民幣[36]。

這麽一大筆額外收入,究竟是從哪裏來的呢?張集馨說得很清楚:“雖非勒折,確是浮收。”“缺之所以稱美者,不過鬥斛盈餘耳。”

“浮收勒折”是明清社會的常用語,其流行程度與如今糧食收購中的“打白條”和“壓級壓價”不相上下。所謂“勒折”,就是糧食部門不肯收糧,強迫百姓交納現金,而現金與糧食的比價又由官方說了算,明明市場上六毛錢一斤大米,官方硬規定為一塊,他還一定有理,譬如說三年中市場平均價就是一塊等等。於是,百姓每交一百斤大米,就要被官方“勒折”走四十塊錢。

“浮收”則是變著法地多收,多收的手段花樣繁多。張集馨沒有記載當地浮收的花樣,但我們可以從別的地方找到參照。下邊是清朝康熙十七年(1679年)和乾隆十七年(1752年)蘇州府常熟縣禁止浮收的兩塊石碑上提到的花樣,原文羅列就用了二三千字,我摘錄部分名目如下:

不許淋尖、踢斛、側拖、虛推。不許將米斛敲鬆撬薄甚至私置大升大鬥。不許索取看樣米、起斛米、扒斛錢、篩箱錢。不許勒索耗費、外加、內扣。不許勒索入廒錢、篩扇錢、斛腳錢、酒錢、票錢、鋪墊等錢。不許索取順風米、養斛米、鼠耗米。不許索要兌例、心紅、夫價、鋪設、通關席麵、中夥、較斛、提斛、跟役、催兌、開兌等陋規。不許開私戳小票,令民執此票到家丁親友寓所額外私加贈耗,方給倒換截票。不許故意耽擱,挨至深夜收受。[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