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潛規則:中國曆史中的真實遊戲

官場傳統的心傳

清朝官員到北京行賄,先要按規矩到琉璃廠的字畫古董店問路。講明想送某大官多少兩銀子之後,字畫店老板就會很內行地告訴他,應該送一張某畫家的畫。收下銀子後,字畫店的老板會到那位大官的家裏,用這筆銀子買下那位官員收藏的這位畫家的畫,再將這張畫交給行賄者。行賄者隻要捧著這張很雅致的毫無銅臭的禮物登門拜訪,完璧歸趙,行賄就高雅地完成了。

我讀過幾本清朝人寫的筆記,恰好知道一些百年前福建官場的情況。今年1月中旬,我在《南方周末》(2000年1月14日)上讀到兩篇描寫當代福建官場的文章,題目是《貧困縣的“紅包書記”》和《另一起“紅包醜聞”》。古今對比,迢迢暗遞的傳統浮現眼前。

報上說,“紅包書記”丁仰寧在福建省政和縣當政兩年,收受紅包一百多萬元。當地向領導幹部送紅包已經形成風氣,層層都在送,層層都在收。另一篇談到福建寧德地區官場的文章也說,紅包的大小與官員的級別成正比,紅包是權力運作的潤滑劑,個人、單位、黨政機關全都大送紅包。

在紅包的大小、作用和普及程度方麵,今日福建官場與清朝官場沒有明顯區別,但在名稱和遞送技巧方麵,區別卻很顯著,讓人感覺到傳統斷裂的痕跡。紅包書記親自介紹了幾種送紅包的花樣,他使用的語言很貧乏,翻來覆去就是“紅包”、“送禮”這兩個詞,而他列舉的那些花樣,還有另外一篇文章以同樣貧乏的語言提到的花樣,在清朝官場都有很確切的名字。

紅包書記說的逢年過節送紅包,還有利用生日送禮,在清朝的術語叫“三節兩壽”。這個詞通行全國。“三節”是指春節、端午和中秋,“兩壽”是指官員自己和官員夫人的生日。現在領導幹部出差收授的紅包,在清朝叫“程儀。”請官吏辦事送的紅包,在清朝叫“使費”。請中央各部批準什麽東西,遞上去的紅包叫“部費。”還有幾十種名目,譬如告別送別敬,冬天送炭敬,夏天送冰敬或瓜敬,向領導的秘書跟班送門敬或跟敬,等等。我不熟悉情況,對應不好,就不一一列舉了。以三節兩壽為首的所有這些花樣,明清時統稱為“官場陋規”,現在則寬泛且模糊地稱為“不正之風”,全然不顧其規則性的作用。在明朝和清朝,這些術語是延續使用的。經過五六百年的積累和充實,詞匯像官場規矩一樣變得豐富細膩,體現了官場“潛文化”積澱的豐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