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性生存戰爭

歧視型企業與平等型企業

提醒大家一下,川口的分析並沒有就此結束。正如副標題所說,川口還試圖回答“如何克服性別經濟差距”的問題。他之所以認為這一問題可以回答,是因為不歧視女性,還能賺取更高利潤的企業確實存在。

川口自己的研究也印證了這一點。基於勞動政策研究與研修機構編寫的《關於企業合作、管理、CSR與人事戰略的調查》,川口以2531家上市企業為對象,通過對2005年數據進行深入的實證分析,對歧視型企業與平等型企業進行了比較。這裏所說“性別歧視”的指標分別是:

(1)正式員工中女性的比例;

(2)管理職務中的女性比例;

(3)打破性別分工措施和積極改善措施[10]的數量。

分析結果顯示,歧視型企業和平等型企業之間存在以下差異。歧視型企業的特點是:

(1)公司規模大;

(2)營業額較高;

(3)員工成長期較長;

(4)員工連續在職的工齡較長;

(5)福利製度完善;

(6)更傾向於重視銀行而非股東。

另外,平等型企業的特點則完全相反:

(1)公司規模小;

(2)營業額較低;

(3)員工成長期較短;

(4)員工連續在職的工齡較短;

(5)實行打破性別分工措施、積極改善措施;

(6)更傾向於重視股東而非銀行。

比較上述二者,川口提出關於日式雇傭製度和女性活躍的兩個假設。其一,“日式雇傭製度的各種特征阻礙了女性在職場中的活躍”和“在追求經營效率的企業中,女性更加活躍”。他認為,上述假設都得到了數據的證實(同上書,第248頁)。換言之,前者是勞動保障和企業福利都非常完備的傳統大型企業,主要雇用“頂梁柱型”男性勞動者;而後者是創業型企業,勞動者男女兼有,多來自雙職工家庭。川口認為,後者是“股東管理能力強大、推行各種多樣化的經營改革”的創新型公司(同上書,第2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