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回到女性生育離職的問題。
所謂離職,並不意味著勞動者就此退出勞動力市場。以前,結婚離職、生育離職都意味著終身成為“家庭人”,這是一條不歸路。但現在養育孩子隻是“期間限定”的暫時負擔。如果人生的資產負債表發生了變化,自然會有人希望重新回到前線。離開職場多年以後,有的人可能很難“重新融入社會”,也有的人因為跟不上辦公自動化的節奏而被淘汰。不過,各地的女性中心都會舉辦“再就業準備講座”,還有再就業的職業培訓機構,多多運用可能會有不錯的收獲。
最近,生育離職的女性重返工作崗位的時間逐漸提前。以前,“後保育期”從“最小的孩子達到學齡(6歲)”開始算起。現在,不必等到生育之後六年,年輕的母親們隻需把3歲以上的幼兒送到保育所就可以結束“保育期”。也正因為保育期的縮短,才產生了如此悖論:少子化愈加嚴重的同時,“待機兒童”的數量卻在增加。
如果對各企業的內部情況做個調查就會發現,休過育兒假的女性員工的人事評價往往低於前一年。雖說育兒假是勞動者不可剝奪的權利,但這一權利的行使總被看作先私後公的行為。可以說,降低這些員工的人事評價,就是對職場媽媽的一種懲罰。
隻有一年的育兒假結束,並不意味著育兒的任務結束。如果孩子能進保育所,為了接送孩子,就必須按時下班。如果孩子在保育所發燒,還要隨叫隨到。雖說丈夫可能也會幫忙,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母親一人挑起育兒的重擔。
曾經聽一個男性如此發言:“家務和育兒,兩者經常被並列起來。但其實,自然是育兒的負擔更重。但育兒也無非是一轉眼的事情。現在的家務,又節能,又省力,女人還有什麽可抱怨的?”果真如此嗎?家務和育兒,說得輕巧。從哪裏到哪裏屬於家務?從哪裏到哪裏屬於育兒?二者根本無法分割。就算費勁的哺乳期、幼年期一轉眼就結束了,此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母親都需要準時準點待在家裏,給饑腸轆轆、按時回家的孩子做飯——這種勞動是家務還是育兒?如果母親下班可以回家,孩子的放學時間就是母親必須回家的時間;如果回不了家,母親在外麵還要對孩子的飲食憂心忡忡——這種生活至少要持續十年。這種生活,單親爸爸應該會有所體驗。做出上述發言的男性,做好了和妻子一起,乃至代替妻子長期承擔這一責任的覺悟了嗎?許多男人根本沒有意識到,女性的家務時間絕不僅僅是家務勞動本身的時間。為家務做準備的待機時間、為了家庭成員的方便而空出的私人時間,都構成了女性的沉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