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性生存戰爭

那麽“楷模”到底是什麽?

隻要女性申請了育兒假,不管育兒假期有多短,不管怎樣辯解“這是正當權利的行使”,人事評價都會被下調。不僅如此,如果職場人手不足,在沒有安排好替班的情況下就休假,就會把同事的工作搞得緊緊張張的。這種換來他人白眼的“權利行使”確實不容易。

女性休育兒假都會被下調人事評價,更不用說男性了。有個民間團體叫作“育時聯”,也就是“不論男女都要育兒時間!聯絡會”[9]。《勞動基準法》保障女性勞動者在幼兒0歲期間享有每天兩次,每次30分鍾,共計至少一個小時的育兒時間。事實上,女性在育兒期間可以向用人單位申請縮短勞動時間。在過去,女性勞動者可以把孩子帶到企業托兒所,這段時間也就是哺乳時間。現在沒有了企業托兒所,母親們就用這段時間到保育所接送孩子。因此,不僅是母親,父親也有權申請縮短勞動時間,承擔接送孩子的責任。“育時聯”的男性成員就以“為男人爭取育兒時間!”為口號,與企業展開了鬥爭。當然,企業將他們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們當中就有這樣一位男性。他雖然申請了育兒時間,但是幾年之後,比起其他男同事,他的晉升速度並沒有受到影響,順利晉升到了管理崗位。他如此調侃道:

“我們公司可不會放著我這麽有能力的員工不管!”(笑)

沒錯。無論是“媽咪軌道”還是“爹地軌道”,如果育兒期結束,至少能夠回到原來的崗位就好了。如果能夠重來,能夠再挑戰還有複活戰就好了。如果有一種能夠與每個人的意願和能力相適應,在人生的每個階段都達成生活與工作的平衡,從而充分發揮人的能力的工作方式就好了。如果離職或者休假不被認為是“職業生涯(Career)的中斷”,而被看作另一種生涯的積累就好了。那是因為,不管男性還是女性,那段期間經曆的家務、育兒、照料等一切作為“生活著的人”的體驗,無疑可以讓“人生”(Career)[10]本身變得更加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