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羅輯思維:商業篇

客觀標準與主觀標準哪個更有效

過去200年,我們癡迷於用客觀標準來管理事務,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未來,隨著環境越來越複雜,人的主觀判斷的價值其實也會越來越大。

這一篇聊聊關於“標準”的話題,用什麽樣的標準來管理更有效?是主觀標準還是客觀標準?

答案好像是明擺著的,當然是客觀標準更有效。過去的200年,人類一直試圖在用客觀標準來替代主觀標準。客觀標準的好處有很多,精確、豐富、理性,大家做起事來方向統一,易於協同等。

當然,這背後還有一句潛台詞,就是人是不可靠的。用主觀標準來管理事務,我們就要對付很多人性的弱點。人的偏見、貪婪、脆弱等。不管在什麽領域,我們這代人相信,法治總比人治好,製度管理總比人性管理好,客觀標準總比主觀標準好。

是這樣嗎?

最近看了一本電子書《混亂》,裏麵講到了英國前首相布萊爾改革英國醫療服務體係的例子。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用客觀標準管理複雜世界,有時候會適得其反。

1997年,英國首相托尼·布萊爾上台,他的執政目標其中之一就是改進英國的醫療服務體係。

那時候英國醫院有這樣一條規定,救護車在接到急救電話後,如果是市區範圍內並且病人情況十分危急,救護車得在8分鍾之內抵達現場。

這個8分鍾的規定時長是怎麽來的呢?這是醫學界的共識,對於醫療救援來說,黃金時間差不多8分鍾,再遲了,病人就會有危險。

布萊爾上台後,進一步強調了這項規定,一定,必須,就得在8分鍾內抵達,不能遲到。但是萬萬沒想到,這個嚴格的標準定下來,情況反而越來越糟了。

從表麵上看,英國的醫療係統嚴格地執行了這個規定。不過有一點很奇怪,從記錄上看,救護車都是在8分鍾之內趕到目的地。那8分鍾之後呢?統計表上沒有數據,一例都沒有。這也執行得太好了吧,居然一個遲到的救護車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