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大街上兩個人起了爭執。甲罵乙:“你真是喪盡天理!”乙反擊:“你才是喪盡天理!”甲又說:“你的良心讓狗吃了!”乙跳著腳:“你的良心才讓狗吃了呢!”
王陽明的講課被這鬧哄哄的場麵所打斷,有弟子站起來就要出去。王陽明攔住他:“別去,你聽,他們在講我的心學呢。”
弟子們以為王老師的耳朵出了問題:“他們是在互相詬罵呢!”
王陽明搖頭道:“你們沒有聽到嗎?‘天理’‘良心’,這不就是在講心學嘛。”
弟子們仍有疑問:“既然是講學,為何不好好講,幹嗎互相詬罵?”
王陽明歎息道:“這種人很多,隻知道責人,不知反省自己。倘若他們真以責人的心來省己,那就是致良知了。”
責人與責己,是中國傳統道德的老話題。在古人看來,聖賢和普通人的重要一點區別就是以責人之心責己、以恕己之心恕人。其實就是對自己狠,對別人柔。
中國古人給責己和責人訂立了兩個標準,責己以“義”,責人以“仁”。《呂氏春秋》說,批評自己以“義”為標準,就很難做出不善的事,自己的行為舉止就會非常謹飭、慎重;而批評別人以“仁”為胸懷,別人就會很滿意,而取得別人的滿意也就能贏得人心。
王陽明認為,“義”是適宜,“仁”是愛。良知就是“義”,就是“仁”,所以我們責人和責己的標準隻是一個:良知。良知知道什麽是適宜的,什麽是愛,按照良知的指引去責人和責己就能贏得人心,就能使自己的行為舉止中規中矩。
所謂責己,就是不斷地反省與自檢。看到別人的優點,應該努力學習;看到別人的缺陷,則應該反思自己身上是否也存在著同樣的毛病。倘若有人對我蠻橫無禮,我也應該反思自己:他為何會用這種態度對待我呢?是不是我哪裏做得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