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道德經》其實很好懂

第二十五章 追風去,不如等風來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①,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②。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③。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④。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⑤。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⑥。

注釋

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物,指的是道,顧歡說,道非有而有,非物而物,不混而混,混沌不分,而能生成天地。陳鼓應認為,道是渾樸狀態的,並不是不同分子或各個部位組合而成,它是個圓滿自足的和諧體。儒家認為,一切的最高主宰是天地。但老子降維打擊說,道生了天地,道才是一切的最高主宰。

②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憨山德清說:“無聲不可聞,無色不可見,故曰‘寂寥’。超然於萬物之上,而體常不變,故曰‘獨立而不改’。且流行四時而終古不窮,故曰‘周行而不殆,窮盡也’。天地萬物,皆從此中生,故曰‘可以為天下母’。”

③大:憨山德清說:“老子謂我說此‘大’字,不是大小之大,乃是絕無邊表之大,往而窮之,無有盡處,故雲‘大曰逝’。”

④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曰,則的意思;逝,由出發點而往;遠,道離出發點越來越遠;反,道做圓圈運動。這句話大意是,道運行而不停止,所以“逝”;應而不窮,所以“遠”,走得太遠,肯定要回返,所以“反”。

⑤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道大,天地如果效仿道,那天地就是道,天地大。人如果效仿天地的道,那人也和道、天地一樣大。

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李霖說,人效法地的安靜,無為而建功。地效法天的無為,所以無為而萬物生育。天效法道的自然,所以不產而萬物化。道則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已固存,沒有它要效法的事物。無法者,自然而已,所以“道法自然”。李霖的大意是,人、地、天都有效法的對象,道卻沒有,它隻做了一件事:做最真實的自己。這個真實,就是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