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①?是以聖人執左契②而不責於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③。天道無親,常與善人④。
注釋
①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和,調和;餘怨,留下怨仇。老子認為,用調和的辦法不可能徹底解除怨仇,最根本的辦法是不結怨,不結怨就沒有怨,就是善。
②左契:古時借貸,債權人和債務人在木板或竹片上寫下自己姓名、借貸數額和還款日期,然後把木板或竹片從中劈為兩半,債權人拿左邊一半,稱為左契;債務人拿右邊一半,稱為右契。債約期滿,債權人就可以拿左契向債務人討債。
③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司契,隻予不取,解怨於人;司徹,徹是取,即剝取別人財物,司徹是隻取不予,結怨於人。
④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天道沒有人類情感,沒有偏好,經常幫助善人。《道德經》第五章中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意為天道沒有人類情感,沒有偏好,對萬物包括人都一樣,而此處卻說“天道常與善人”,這是否矛盾?第一,如果我們認為《道德經》是萬古不易的群經之首,神聖不可侵犯,那就必須編排各種說法來證明兩句話不矛盾,比如我們可以說,天道的確是沒有偏好,但善人之所以得到天助,是他自己努力的結果。也就是說,命由己作,福自己求。另外,善人不是善良的人,而是善於和天道合一的人。第二,如果我們認為《道德經》隻是一本普通的書,它的作者還是個垂垂老者,那我們就有足夠理由認定這兩句話是矛盾的。因為寫到後麵忘了前麵這種事,老人家常有。
譯文
無論怎樣調和大怨仇,肯定會有餘怨,那怎麽做才最妥善呢?應效仿聖人拿著可以向債務人討還債務的左契,卻不討還。有德的人保管左契卻不討還債務,無德的人恰好相反,該討要的討要,不該討要的也討要。自然規律對天地萬物沒有偏愛,隻是常常青睞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