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製是中國古代文明的重要內涵,而禮製的核心是等級製度。禮製的有無及其完善程度是社會複雜化程度的重要標誌。與體現氏族成員平等觀念的原始習俗有本質區別的是,植根於私有製基礎上的宗法等級製和與此相適應的一套禮樂製度,所體現的是特權和社會成員間的不平等。禮製即等級名分製度,用以確定上下、尊卑、親疏、長幼之間的隸屬服從關係。舉行祭祀、朝聘、宴饗等政治性、宗教性活動的建築物及使用的禮器,是禮製的物化形式,它們既是社會地位的象征,又是用以“明貴賤,辨等列”(《左傳·成公二年》),區別貴族內部等級的標誌物。我們從考古學上探討禮製的起源,即主要由禮儀建築遺存和禮器入手,也即從反映人們社會地位差異的相關遺跡遺物出發,揭示當時社會的等級製度。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一係列重要考古發現的問世,學術界的知識結構不斷更新,人們逐漸認識到中國文明具有鮮明的特色,其精髓在於禮樂製度。在10餘年前關於中國文明起源問題的討論中,已有學者指出“禮樂製度與中國古代文明的關係可謂形影相隨。應承認它是中國文明固有的特點之一”,“應該把禮樂製度的形成視為中國進入文明時代的一項標誌”,而“禮製形成於龍山時代”(高煒1989)。
龍山時代,一般認為相當於公元前3000——前2000年左右(嚴文明先生將龍山時代界定於公元前2600——前2000年。後來,其主張將廟底溝二期文化及各區域與其大體同時的諸考古學文化“劃歸龍山時代的早期”,準此,龍山時代的上限就可上溯至公元前3000年左右)(嚴文明1981、1993)。考古材料表明,進入龍山時代,黃河和長江流域若幹考古學文化的社會分層已較顯著,貧富分化加劇,在聚落形態、建築規格與品類以及遺物上都有一些令人矚目的現象出現。這一大的曆史時期上承仰韶時代,下接以二裏頭文化為先導的三代青銅文化,是以禮樂製度為顯著特征的華夏文明起源與形成的關鍵時期,因而成為探索中國古代禮製的起源與早期發展的重要對象。龍山時代之前的仰韶時代,約當新石器時代晚期(蘇秉琦1994B)。伴隨著這一時期社會分層現象的出現,某些遺跡遺物或可看作禮儀建築或禮器的萌芽和前身。但總體上看,這些考古學現象與禮製的形成之間尚有相當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