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學上能夠觀察到的禮製遺存,包括屬於不動產的禮製建築工程遺跡和禮器(群)。二裏頭都邑的禮製遺存,是我們觀察其中的禮製變革、人群結構和社會狀況的一個重要視角。
作為考古學文化的二裏頭文化,其前後四期的劃分,主要是基於對陶器群組合、器形變化及譜係的認識。可以理解的是,少數陶禮器以外的海量陶器,具有相當的“民間性”,其與包括大型建築工程和禮器在內的高等級遺存的遞嬗並不一定具有同步性。
從聚落形態和高等級遺存存在狀況的角度看,二裏頭遺址二裏頭文化存在的全過程,有五個大的節點:
其一,二裏頭文化一期大型聚落或聚落群出現。總麵積逾100萬平方米,聚落平地起建,具有突發性。
其二,二裏頭文化第一、二期之間,聚落龐大化,麵積擴展至300萬平方米以上,高等級遺存出現,進入都邑時代。
其三,二裏頭文化第二、三期之間,第一次禮製大變革。
其四,二裏頭文化第四期早、晚段之間,第二次禮製大變革。
其五,二裏頭文化為二裏崗文化所取代,聚落規模急劇收縮,高等級遺存淡出,都邑時代結束。
這裏,我們重點考察高等級遺存所反映的兩次禮製大變革的情況。
一
“不動產”的建築工程方麵,我們可觀察到下列變化。
二期早段:宮殿區東側大路開始出現,3號、5號基址始建,院內貴族墓出現。
二期晚段:3號、5號基址持續使用,仍有貴族墓埋入,偏晚階段廢棄。圍垣作坊區東、北牆的5號牆,以西的7號牆,至少在此段已建成。
二、三期之交:小型房址和灰坑等出現。宮城城牆建於大路內側,開始形成牆外新道路。西南部作為宮城附屬建築的7號(南門塾?)、8號基址應同期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