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見一郎:剛才我們提到“憤怒”這個話題。不管遇到了什麽事情,都必須避免發怒。隻不過,剛才我也說了,源於名譽心的憤怒是有必要的。當自己的人權即將受到威脅,那就不可以保持沉默。不能有私憤,但必須要有公憤。從這一層意思上來說,不是所有憤怒都應該排斥。
對眼前的人發泄的怒火是突發性的,非常單純。這種憤怒不會超出當下的場合。三木清認為,從這層意義上來說,這種憤怒是精神層麵上的。我和三木清不一樣,並不讚同突發性的憤怒。
與此相對應的是,三木清反對憎惡。因為憎惡是習慣性的。也就是說,憎惡會發展成一種針對一切的感情。憎惡是不需要理由的。
仇恨言論就是這樣的。仇恨言論不針對哪個特定的人,而是憎惡“這個國家的所有人”。不是憎恨某個自己交往過的人,而是憎恨不確定的人。
從這層意義上來說,憤怒也會變成習慣。如果一個領導不管員工做什麽都對他們發火,那他的憤怒就變成了一種習慣。
在有些情況下確實必須發火,但感情用事的發火是有問題的。明明隻要條理分明地反駁對方就好,沒有必要感情用事。
如果對方不在場,也能持續感到針對這個人的憤怒,那這就不是憤怒,而是憎惡。
A:您為什麽不讚同突發性的憤怒呢?感情用事不是不可避免的嗎?
岸見一郎:前麵我也說過,突發性的憤怒並不能解決問題。有人認為,如果表露出憤怒,對方就會心生恐懼,會無可奈何地接受自己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就算對方聽從了自己,也不是心甘情願的。
就算產生了憤怒,也不代表可以發火。有人在衝動之下殺了人,卻說這是因為他感到憤怒,沒有辦法,你也能讚同嗎?
A:這的確沒法讚同。所以,日積月累的憤怒就會變成憎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