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艮》,《序卦》:“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動靜相因,動則有靜,靜則有動。物無常動之理,艮所以次震也。艮者止也。不曰止者,艮山之象,有安重堅實之意,非止義可盡也。乾坤之交,三索而成艮,一陽居二陰之上。陽動而上進之物,既至於上則止矣。陰者靜也,上止而下靜,故為艮也。然則與畜止之義何異?曰:畜止者,製畜之義,力止之也;艮止者,安止之義,止其所也。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動於欲也。欲牽於前而求其止,不可得也。故艮之道,當艮其背。所見者在前,而背乃背之,是所不見也。止於所不見,則無欲以亂其心,而止乃安。不獲其身,不見其身也,謂忘我也。無我則止矣。不能無我,無可止之道。行其庭不見其人:庭除之間,至近也。在背,則雖至近不見,謂不交於物也。外物不接,內欲不萌,如是而止,乃得止之道,於止為無咎也。
《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
艮為止。止之道,唯其時;行止動靜不以時則妄也。不失其時,則順理而合義。在物為理,處物為義。動靜合理義,不失其時也,乃其道之光明也。君子所貴乎時,仲尼行、止、久、速是也。艮體篤實,有光明之義。
艮其止,止其所也。
艮其止,謂止之而止也。止之而能止者,由止得其所也。止而不得其所,則無可止之理。夫子曰:“於止知其所止,”謂當止之所也。夫有物必有則,父止於慈,子止於孝,君止於仁,臣止於敬,萬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聖人所以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物作則也,唯止之各於其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