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二程全集(全兩冊)

兌 兌下兌上

兌,《序卦》:“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物相入則相說,相說則相入,兌所以次巽也。

兌:亨,利貞。

兌,說也。說,致亨之道也。能說於物,物莫不說而與之,足以致亨。然為說之道,利於貞正。非道求說,則為邪諂而有悔咎,故戒利貞也。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兌之義,說也。一陰居二陽之上,陰說於陽,而為陽所說也。陽剛居中,中心誠實之象;柔爻在外,接物和柔之象,故為說而能貞也。利貞,說之道宜正也。卦有剛中之德,能貞者也。說而能貞,是以上順天理,下應人心,說道之至正至善者也。若夫違道以幹百姓之譽者,苟說之道,違道不順天,幹譽非應人,苟取一時之說耳,非君子之正道。君子之道,其說於民,如天地之施,感於其心而說服無斁。故以之先民,則民心說隨而忘其勞;率之以犯難,則民心說服於義而不恤其死。說道之大,民莫不知勸。勸謂信之,而勉力順從。人君之道,以人心說服為本,故聖人讚其大。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麗澤,二澤相附麗也。兩澤相麗,交相浸潤,互有滋益之象。故君子觀其象,而以朋友講習。朋友講習,互相益也。先儒謂天下之可說,莫若朋友講習。朋友講習,固可說之大者,然當明相益之象。

初九,和兌吉。

初雖陽爻,居說體而在最下,無所係應,是能卑下和順以為說,而無所偏私者也。以和為說而無所偏私,說之正也。陽剛則不卑,居下則能巽,處說則能和,無應則不偏,處說如是,所以吉也。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