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二程全集(全兩冊)

論政篇

子曰:孔子為政,先正名,名、實相須故也。一事苟,則無不苟者矣。

子曰:善言治者,必以成就人才為急務。人才不足,雖有良法,無與行之矣。欲成就人才者,不患其稟質之不美,患夫師學之不明也。師學不明,雖有美質,無由成之矣。

子曰:八十四聲各盡其清濁之極,然後可以考中聲。聲必本乎律,不得乎律,則中聲不可得矣。律者,自然之數也。今世有三命之術,以五行支斡納音推之,蓋律之遺也,而用之者末矣。欲度量權衡之得其正,必自律起,而律必取於黃鍾,以律管定尺,蓋準氣乎天地,非積租黍比也。秬黍積數,在先王時,惟此物適與度量合,故可用也,今則不可矣。

子曰:養親之心,無有極也。貴貴、尊賢之義,亦何有極乎?

子曰:古之聖王所以能化奸惡為善良,綏仇敵為臣子者,由弗之絕也。苟無含洪之道,而與己異者一皆棄絕之,不幾於棄天下以仇君子乎?故聖人無棄物,王者重絕人。

子與韓公、範公泛舟於潁湖,有屬吏求見韓公,公既已見之,退而不悅,曰:“謂其以職事來也,乃求薦舉耳。”子曰:“公為州太守,不能求之,顧使人求君乎·”範公曰:“子之固,每若是也。夫今世之仕者,求舉於其人,蓋常事耳。”子曰:“是何言也?不有求者,則遺而不及知也,是以使之求之歟·”韓公無以語,愧且悔者久之。子顧範公曰:“韓公可謂服義矣。”

李籥問:“臨政無所用心,求於恕,何如·”子曰:“推此心行恕可也,用心求恕非也。恕,己所固有,不待求而後得,舉此加彼而已。”

子曰:事事物物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聖人所以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物作則也,惟止之各於其所而已。止之不得其所,則無可止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