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序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夫天地不交則為否,上下相同則為同人,與否義相反,故相次。又世之方否,必與人同力乃能濟,同人所以次否也。為卦,乾上離下。以二象言之,天在上者也,火之性炎上,與天同也,故為同人。以二體言之,五居正位,為乾之主,二為離之主,二爻以中正相應,上下相同,同人之義也。又卦唯一陰,眾陽所欲同,亦同人之義也。他卦固有一陰者,在同人之時而二五相應,天火相同,故其義大。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野謂曠野,取遠與外之義。夫同人者,以天下大同之道,則聖賢大公之心也。常人之同者,以其私意所合,乃暱比之情耳。故必於野,謂不以暱近情之所私,而於郊野曠遠之地,既不係所私,乃至公大同之道,無遠不同也,其亨可知。能與天下大同,是天下皆同之也。天下皆同,何險阻之不可濟?何艱危之不可亨?故利涉大川,利君子貞。上言於野,止謂不在暱比,此複言宜以君子正道。君子之貞,謂天下至公大同之道。故雖居千裏之遠,生千歲之後,若合符節,推而行之,四海之廣,兆民之眾,莫不同。小人則唯用其私意,所比者雖非亦同,所惡者雖是亦異,故其所同者則為阿黨,蓋其心不正也。故同人之道,利在君子之貞正。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
言成卦之義。柔得位,謂二以陰居陰,得其正位也。五,中正,而二以中正應之,得中而應乎乾也。五,剛健中正,而二以柔順中正應之,各得其正,其德同也,故為同人。五,乾之主,故雲應乎乾。《象》取天火之象,而《彖》專以二言。
同人曰
此三字羨文。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