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二程全集(全兩冊)

大有 乾下離上

《大有》,《序卦》:“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夫與人同者,物之所歸也,大有所以次同人也。為卦,火在天上。火之處高,其明及遠,萬物之眾,無不照見,為大有之象。又一柔居尊,眾陽並應,居尊執柔,物之所歸也。上下應之,為大有之義。大有,盛大豐有也。

大有:元亨。

卦之才可以元亨也。凡卦德,有卦名自有其義者,如《比》吉、《謙》亨是也;有因其卦義便為訓戒者:如《師》貞丈人吉、《同人》於野亨是也;有以其卦才而言者,《大有》元亨是也。由剛健文明,應天時行,故能元亨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

言卦之所以為大有也。五以陰居君位,柔得尊位也,處中得大中之道也,為諸陽所宗,上下應之也。夫居尊執柔,固眾之所歸也,而又有虛中文明大中之德,故上下同誌應之,所以為大有也。

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卦之德,內剛健而外文明。六五之君,應於乾之九二。五之性柔順而明,能順應乎二。二,乾之主也,是應乎乾也。順應乾行,順乎天時也,故曰應乎天而時行。其德如此,是以元亨也。王弼雲:“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則必元亨矣此不識卦義離乾成大有之義。非大有之義便有元亨,由其才故得元亨。大有而不善者,與不能亨者,有矣。諸卦具元亨利貞,則彖皆釋為大亨,恐疑與乾坤同也;不兼利貞,則釋為元亨,盡元義也,元有大善之義。有元亨者四卦:《大有》《蠱》《升》《鼎》也。唯《升》之《彖》,誤隨他卦,作大亨。曰:諸卦之元與乾不同,何也?曰:元之在乾,為元始之義,為首出庶物之義,他卦則不能有此義,為善為大而已。曰:元之為大可矣,為善何也?曰:元者物之先也,物之先豈有不善者乎?事成而後有敗,敗非先成者也。興而後有衰,衰固後於興也。得而後有失,非得則何以有失也?至於善惡治亂是非,天下之事莫不皆然,必善為先。故《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