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牛津通識課:人真的能掌控自己的人生嗎?

第六章 對自由意誌論自由的懷疑

自我決定和自由意誌論自由

自我決定,即我們決定如何行動的能力,似乎隻能采取自由的形式。而這種自由,即我們自己決定采取什麽行動的自由,它和自願是兩個概念。因為有些行動雖然我們可以控製,卻不是我們決定要做或想要去做然後可以自願為之的。這些行動是我們自己意誌的決定。

這樣一來,自由還是可能的嗎?在理解自由這一概念時,我們都傾向於接受不相容論,其實也就是自由意誌論。我們對自己行為的控製,取決於某些因素,而這些因素,並不是由我們無法控製的先前事件預先決定的。在此意義上,我們的自由觀是不相容論的自由觀。我們認為,根據這些條件而形成的自由是我們能夠擁有也確實擁有的自由。因此,我們的自由觀是自由意誌論的自由觀。

相容論曆來對自由及其所構成的自主能力堅持以下觀點:當我們自由行動時,我們確實可以認為是自己決定了如何行動,但其實我們隻是間接地決定了如何行動。實際上決定我們行動的並不是我們自己,而是其他因素——我們碰巧產生的各種欲望或者動機。這些欲望先於我們的行動發生,作為行動的起因——那些不在我們控製範圍之內的欲望,它們本身並不是我們的行動。

不過,自由意誌論卻不這樣認為。自由意誌論認為,當我們作為自由行為人決定要如何行動時,做出這一決定的就是我們自己。我們對自己行動的控製,必須取決於我們自己,而不是取決於與我們自身不同的其他前因。既然我們是自由行為人,那決定我們如何行動的最終因素肯定就是我們自己,而不是其他任何因素。問題是,我們是否真的擁有這種獨立地做出自我決定的能力。要獨立做出自我決定,需要哪些條件呢?

我在一開始就說過,許多哲學家對人類是否擁有自由意誌論自由是持懷疑態度的。他們認為,自由意誌論者所設想的自由——獨立地做出自我決定的能力——人類基本上是不可能擁有的。他們的理由之前已經大致講過了。現在,我要更詳細地分析一下,這些針對自由意誌論自由的批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