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上八年級的那一年,為了裝酷你需要有三樣東西:串珠項鏈、一個皮革筆記本和斯沃琪手表。
嚴格來說,你至少得有三塊斯沃琪手表才能稱得上酷,而且你必須把它們戴在同一隻手臂上。我向媽媽要了兩塊斯沃琪手表作為聖誕節禮物,她說如果我想要一個作為禮物的話,我可以得到一個。我向她解釋說,不知道為什麽,隻戴一塊還不如一塊都沒有呢。她說那太好了,因為我剛剛為她省下了35美元。如果我們那一代人夠聰明的話,我們就會把這些手表都設成不同的時區,並解釋說這是一種具有全球意識的象征。但根據我媽媽的說法,它們的時間都設在我們集體失去理智的時候了,一個14歲的孩子到底是要去什麽樣的場合才會需要一塊手表?更不用說需要三塊了。她說得有道理,所以我轉頭找她要——並且還驚訝地收到了——筆記本和項鏈作為聖誕生日(birthmas)的雙重禮物。(聖誕生日[1]是一個悲劇的組合型節日,如果你出生在聖誕節的前後幾天,你就會有一個聖誕生日,每個人都筋疲力盡,無暇顧及,然後你在節日裏打開的所有禮物都寫著一句潦草的“這也是你的生日禮物”。)但那一年我並沒有抱怨,因為光是皮革筆記本就要75美元,這在我們家算是一筆巨款。
這是我妹妹的皮革筆記本,因為我太不靠譜了,所以我的已經找不著了。
直到最近我才意識到,不是每個美國學校都把皮革筆記本作為酷的標準,我和我的朋友勞拉進行過一次“記得當時”的對話,發現她從沒聽說過這些筆記本的事,盡管她和我一樣是得州的鄉巴佬。在我老家,當你剛上初中的時候,你就會去當地的馬鞍店,讓他們用厚重的馬鞍皮給你做一個三環活頁筆記本,然後你就可以把它一直用到高中了。你的名字會手工刻在封麵上,就像20世紀80年代每個人都有的那種皮帶一樣,你的名字周圍會有馬鞍圖案,並且整個本子都能用拉鏈合上。如果你在整個中學生涯裏都沒有一個皮夾筆記本的話,那絕對是聞所未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