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霍蘭德及麥克·帕特森
初看起來,18世紀似乎是自中世紀以來戲劇史上最無趣也最不重要的時期。某些戲劇史敘述實際上略過了這個階段,而另一些則將這一時期當作連接文藝複興的輝煌和19世紀的創新之間的某種階梯,認為這個階梯十分重要,但不值得在此逗留。
實際上,18世紀幾乎沒有產生偉大的戲劇家,或許有幾個喜劇人才:謝裏丹(Sheridan)、戈德史密斯(Goldsmith)、馬裏沃(Marivaux)、博馬舍(Beaumarchais)、哥爾多尼、戈齊(Gozzi)、霍爾博格(Holberg)和萊辛(Lessing),但世界戲劇選集中完全可以合理地排除這些人的作品。隻有在18世紀晚期德國新湧現的戲劇中,歌德(Goethe)和席勒(Schiller)的主要戲劇作品才值得一提。18世紀在戲劇技術的創新方麵也乏善可陳,僅僅是在該世紀末將燭光換成了油燈。
然而,18世紀的戲劇有一點很重要,即其在歐洲大陸發展起來的一種社會功能,除了戲劇在古希臘社會中曾扮演的角色,之後的時期皆不可比。戲劇從一種宮廷或集市娛樂變成了資產階級的政治論壇,關注國家特質甚至革命。它從拘謹和程式化,或者說從粗俗演進到一種現實主義的新層次,戲劇舞台開始探索真實性和能夠反映觀眾日常生活的東西。戲劇開始分析自己的美學觀,從一種技藝發展成了一種藝術。男女演員的社會地位從妓女和變戲法的人變成了受人愛戴的社會成員,劇作家們的工作也得到了恰當的回報。簡而言之,戲劇反映了這個世紀的哲學榮耀:啟蒙時期的追問、包容以及民主思想。
但是,在國家特質不容拷問、社會相當安定的18世紀的英格蘭,戲劇對哲學的關注比利潤要少,而其利潤主要依賴對資產階級道德的新興社會力量,以及新施加的政府控製的取悅。1698年4月,持異議的神職人員傑裏米·科利爾出版了一部名為《從古典戲劇觀出發淺談英國舞台的傷風敗俗及瀆神》的書。此書名為“淺談”,但實際並不太淺。在280多頁的篇幅裏,科利爾對當代戲劇進行了極其刻薄的攻擊。他對康格裏夫、範布勒和其他劇作家的語言進行了顯微鏡似的審視,以期證明他自己的如下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