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法是傳統邏輯體係中最重要、最基礎的組成部分,學習了演繹法,就基本了解了什麽是邏輯思維;掌握了演繹法,也就學會了簡單的推理和認識客觀對象的思維方法。
在中國,往往在大學階段才開設邏輯課程,且通常隻有文、哲類專業教授此課。至今,本科教育的專業設置中尚無邏輯學專業或邏輯學方向,隻有碩士研究生才有機會選擇學習相關的課程。於是,邏輯學顯得神秘又深奧,人們往往對其懷揣敬畏,甚至“頂禮膜拜”。
其實,邏輯學沒有多麽“了不得”,也沒有多麽“高大上”,它非常接地氣。而且,它更不是什麽“玄學”,隻是一門“講道理”的學科。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很早就把邏輯學確立為“七大基礎學科”之一。它為一切科學提供邏輯分析、邏輯批判、邏輯推理和邏輯論證。同時,它與數學和哲學並列為“三大工具性學科”。
許多國家都把邏輯學設為基礎課程,有些國家甚至還把邏輯學納入了通識教育體係中。近年來,我國開始重視邏輯學,並將其基礎知識逐步植入通識教育之中,而演繹法就是其中頗為重要的內容。
如果演繹法能成為通識教育的內容,那麽可以想見:不久的將來,普通民眾完全可以既“懂道理”也“講道理”。我們常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演繹法就是告訴我們怎樣說清楚“所以然”的。
中國的邏輯起源於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在其發展的曆史長河中,先後出現了惠施、公孫龍、尹文等諸多名學、辯學大家;產生過論理學、理則學這樣影響深遠的學說;當然,也通過包拯、狄仁傑這樣的人物彰顯了推理的智慧。
由此,我們希望能將邏輯知識介紹給普通民眾,在為邏輯領域“擴容”的同時,也傳承先輩們的邏輯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