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斯奈特“對非個性的道德譴責”,意味著社會角色受到侵蝕,個性統治的時期開始了,也即心理形態的文化開始了,當代渴求“我”的真實或準確本質的困擾也開始了。自戀不僅標示出一種對自我意識的熱情,還表明一種對揭示“我”的內心的熱情,現實中蓬勃發展的傳記及自傳或心理化的政治語言都證實了這一點。慣例為我們所壓製,而“非個性的問題,隻有當我們錯誤地從個性的視角來審視它們的時候,才會引起我們的興趣”;一切都應當被心理化,應以第一人稱來表述,要自我介入、昭示自己動機,要隨時釋放個性與情感,表達內心感受,一旦做不到這些,人們便陷入一種不可原諒的劣行之中,它寒冷而莫名。在一個以心理的尺度來衡量的、“體察入微”的社會裏,正如裏斯曼所點評的那樣,真實性與可靠性成為主要的道德,而被內在的自我所湮沒了的個體,感覺到越來越無法“扮演”自己的社會角色。於是,我們成了“沒有演技的演員”。自戀糾纏於心理上的真實麵目,弱化了人們駕馭社會生活的能力,口是心非由此變得不可能了,“由於致力於讓外在表現與內在本質相同一,將情感表達問題與情感真實性問題相聯係,人們因此出現表現性不足的問題”。個體越要擺脫習俗與慣例來尋找真實的自己,個體之間的關係則越發“相互算計”、難以交往,悖論的出現自然難以避免。對直係以及近朋的訴求越多,人們則越不堪承受對他人傾心囑托的辜負。因此,體察入微是專橫的,是“不合禮貌的”,應當要尊重別人的私生活,也應當要與他人保持一定的距離。“禮貌是捍衛別人的‘我’,使其能樂與他人相伴的一種活動。而加以掩飾則是禮貌的精髓……掩飾越多,則將有越多的高雅的精神麵貌得以複興,高雅的愛也是如此。”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準則要求有一些壁壘以及一些普遍的規則,隻有如此,方能保護好彼此;反之,**的私生活則會大行其道,生機勃勃的社群便會化為烏有,人際關係則成為“破壞者”。公眾角色的淡化以及對真實性的強求產生了一種不禮貌,這種不禮貌有兩個表現:一是通過將自我封閉在與世隔絕的舒適的內心,並拒絕與城市裏的“陌生人”建立無謂的聯係而表現出來的;二是借助於降低對某個群體的歸屬感,並相應地凸顯一些排斥現象表現出來的。階級意識不複存在了。由此,在街區範圍內,出於共同的宗教信仰或情感,人們友好相處,“越來越多的共同行動是排斥行為,或截然相反,是歸並行為……博愛所團結的僅是一個經過挑選的團體,而拒絕一切與其無關的那些……內部的支離與分歧便是現代博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