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時候,也許是五六歲吧,我就知道長大後我應該成為一名作家。大約在十七歲到二十歲的時候,我曾試圖放棄這個想法,但很快,我意識到這是在違背我的本性—遲早我將不得不安頓下來寫書。
我家兄弟三人中,我排行老二,而且正好比哥哥小五歲,比弟弟大五歲。八歲之前,我幾乎沒見過我的父親,再加上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我變得越發孤單,不久就養成了令人討厭的怪癖。而這也使我在整個學生時代都不受人歡迎。就像所有孤獨的孩子一樣,我喜歡編織故事,並和幻想中的人交談。我想,從一開始,我的文學夢想就與這種孤立感和輕視感交織在一起,難分彼此。我知道我有文字天賦,也能夠麵對生活中的不如意—我可以創造一個隻屬於我的世界,在那裏,一切現實世界受到的傷害都可以得到彌補。當然,雖說是有些天賦,但在我的童年和少年時代,我寫的那些嚴肅作品—一些有意表達出嚴肅意味的東西,總共還不到六頁紙。四五歲時,我創作了第一首詩,母親按我的口述把它記下來。具體寫的什麽我已經記不清了,隻隱約記得是關於老虎的,那隻老虎長著“像椅子一樣的牙齒”—看起來是句不錯的比喻吧。但我估摸著這首詩多半是剽竊自威廉?布萊克的《虎》。1914年至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於是我在十一歲那年寫了一首愛國詩,被刊登在當地報紙上。兩年後,赫伯特?基奇納去世時,我又寫了一首詩發表在了當地報刊上。等我稍微大一點,偶爾也會嚐試一些英國喬治時代風格的“自然詩”,但是常常半途而廢,而且寫的也確實不怎麽樣。大約有那麽兩次,我嚐試寫過短篇小說,結果自然是慘敗而歸。於是,以上所有內容就是那些年裏我訴諸紙上的“準嚴肅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