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井田狀況
《韓詩外傳》:“古者八家而井田,方裏為井,廣三百步,長三百步。六尺一步。一裏其田九百畝。廣一步,長百步,為一畝。廣百步,長百步,為百畝。八家為鄰,家得百畝。餘夫各得二十五畝。不在本井之內。家為治也公田十,共八十畝。餘二十畝,共為廬舍,各二畝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憂,患難相救,有無相貸,飲食相召,嫁娶相謀,漁獵分得。”
按:經傳言井田者多矣,無如《韓詩》之簡當明了。井字形共為九區,區各百畝,八家分占,中央為公田,八家為公家各種十畝,共八十畝。餘二十畝,各得二畝半以為田廬。《詩》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又曰:“中田有廬。”中田者,公田也,井字之中也。
井與井間之水道溝洫
《考工記·匠人》:“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方十裏為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方百裏為同。同間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澮。專達於川,各載其名。”
注:“載其名者,識水所從出。”
按:溝、洫、澮、川,皆由小水以達於大水,偶值水潦,水易泄,不至為災。
井與井間之道路
《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
注雲:“二尺,可容車馬。”
按:夫間者,百畝與百畝之間也,徑二尺,可容人與牛馬行也。
又,“十夫有溝,廣深各四尺。溝上有畛。注:可容大車。百夫有洫,深廣各八尺。洫上有塗。容乘車一軌。千夫有澮,注:廣二尋,深二仞。澮上有道。容二軌。萬夫有川,川上有路,容三軌。以達於畿。”按溝、洫、澮、川,即匠人所營之水道。而水道之上為徑塗道路,亦隨水道而遞廣,以便行人車馬往來,以達於王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