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曆代社會風俗事物考

卷十九 嫁娶

周時有官媒

《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注:判,半也,主合其半成夫婦。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出婦入子者再嫁而攜其子入家者書之。書之。以息爭訟。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又,《詩》:“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又,《士昏禮》:“昏禮下達。”注:“必使媒氏下通其言。”昏必由媒交接,設介紹,皆所以養廉恥。蓋上古人隻知有母,不知有父,自伏羲定嫁娶之禮,以儷皮為聘,人始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始與禽獸殊。三代以來,更相沿飾,至周遂有媒氏專官,未必始於周。

專司判合之事。凡男無家女無夫者,即為主婚,以王命會之,免其怨曠,一則保人廉恥,一則順民所欲。民有欲而為廉恥所拘,不能自達者多矣。今媒氏以命令行之,俾鰥寡者各如其願,無私合之名,免**奔之俗,於社會風化所關甚大也。

出妻禮節,再嫁妻妾當夕次敘附

春秋仍有官媒

《管子》:“凡國都皆有掌媒。丈夫無妻曰鰥,婦人無夫曰寡,取鰥寡而和合之,予田宅而家食之,三年然後事之,供國役。此之謂合獨。”

按:掌媒即《周禮》所謂媒氏也。是春秋仍有專官,以理婚事也。

婚期多於春日舉行

《詩》:“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室宜家。”又,《周禮·地官》:“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

按:中春者,仲春也,夏曆二月也。非周正。周授民時,仍用夏曆。是時桃紅柳綠,天氣和暖,人民嫁娶,多於是時。其怨女曠夫,則未免有情,誰能遣此?故雖奔而不禁。此以證社會婚者皆於是時也。

周議婚時禮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