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曆代社會風俗事物考

卷一 有巢燧人時社會狀況

上 古 無父時代

社會狀況,曆代不同。自黃帝至今四千餘年,其世次略可考。

由黃帝溯炎帝,由炎帝溯伏羲,當又有千餘年。合黃帝以來,共五千餘年。此五千餘年中,社會嬗變之情狀,豈惟古之人不能料今,今之人苟不追研推測,亦不能見古也。孔子讚《易》,始述伏羲,刪《書》斷自《堯典》。太史公作《史記》首黃帝,後儒輒因以爭論,豈知《書經》乃孔子古文之選本,而非《史記》。《史記》必詳世次,自黃帝以上,世次尤不明,非謂盡無稽也。茲編所述,重在社會狀況,凡可考見者著於篇,故斷自伏羲。其伏羲以前人群狀況,散見百家,無事實可征者,皆理想之詞,並不取。惟有二氏,有事實功德在民,故附及以為卷首。

上古穴居,有巢氏始架屋

《禮運》:“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疏:“營,累其土而為窟,地高則穴於地,下則窟於地上。”又,《莊子》:“古者禽獸多而人民少,於是民皆巢居以避之。”《始學篇》:“上古皆穴處,有聖人教之巢居,號有巢氏。”《三墳》雲:“有巢氏俾人居巢,積鳥獸之肉,聚草木之實,天下九頭,鹹歸有巢,始君也。”按《始學篇》:人皇九頭。九頭者,九酋長也。

按:穴居之苦,不得光,一也;暑濕,二也;不得空氣,三也;易為猛獸所害,毒蟲所螫,四也。而民智未啟,睢睢盱盱,無如之何。有巢氏出,架木巢居,出幽穀,遷喬木,置身高曠,諸害盡除,以此功德,民盡歸之,宜矣。

後之宮室,亦巢也,進而益精耳。有巢氏之巢,不必在樹上,壘土石,上架以木,簡陋有類於巢,實即屋也。

燧人氏始造火,始炮食

《屍子》:“燧人上觀星辰,下察五木以為火。”《拾遺記》:“遂明國有大樹名遂,屈盤萬頃。後有聖人,遊至其國,有鳥啄樹,粲然火出,聖人感焉,因用小枝鑽火,號燧人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