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曆代社會風俗事物考

卷二 伏羲神農黃帝時社會狀況

伏 羲 有父時代之始

始製嫁娶,有夫婦

《白虎通》雲:“古之時未有三綱六紀,民人但知有母,不知有父,衣能覆前,不能覆後,臥之訁去訁去,起之籲籲,饑即求食,飽即棄餘,茹毛飲血,而衣皮葦。於是伏羲仰觀象於天,俯察象於地,因夫婦,正五行,始定人道。”又,《古史考》:“伏羲製嫁娶,以儷皮為禮。”

按:儷者,並也,偶也。自太昊以前,男女隨遇匹配,初無定偶,朝暮更易,或女棄男,或男棄女,棄則相仇;其姣而艾者,或女爭男,或男爭女,爭則相殺,不見夫犬乎?春秋婚媾之際,日夜鬥爭,獮牙之聲,中夜不絕,何況於人。當時社會,因此相仇相殺者,日不知幾千百起。不惟於禮教有傷,且於治安有礙。太昊仰觀天,俯察地,首定夫婦一倫,而禮教基矣。

自開辟至伏羲,人始知有父

《新語》雲:“先聖仰觀天,俯察地,圖畫乾坤,以定人道,民始開悟,知有父子。”《禮·郊特牲》:“男女有別,然後父子親;父子親,然後義生;義生,然後禮作。”

按:由開辟至太昊,其年雖不可考,然據百家所常稱道者,有天皇、地皇、人皇、女媧氏、大庭氏、赫胥氏、葛天氏、無懷氏、有巢氏、燧人氏,中間不顯著之氏尚不知凡幾,而夫婦一倫訖未有定。無夫婦則無父子,隻有母子。太昊製為嫁娶,以禮迎聘,於是男女別而夫婦定。其非夫婦而相悅者,則必有禁矣;且必以為恥矣。

夫婦定而生子,然後父子一倫,相因而生。若以前,則婦無定夫,子無定父。

始創網罟,以佃以漁

《易》曰:“伏羲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漢書》雲:“作網罟以佃漁,取犧牲,故天下號曰炮犧氏。”

《屍子》:“宓犧氏之世,天下多獸,故教民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