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曆代社會風俗事物考

卷四十三 平民仕進

自周至六朝,官人之法,大致以選舉。自隋唐迄明清,官人之法,大致以科舉。選舉者,以德行為先,以材藝為輔。自周秦迄兩漢,隻能敦品勵行,習藝明經,無不脫穎而出。故人人自勵,樹立聲名,乃行之久而弊生。魏晉六朝,尚門第,貴簪纓,而平民受擠。於是變選舉而為科舉。科舉者始於隋,開場命題,較閱文藝。文藝及第,賜進士出身,與以官,謂曰進士科。以文藝為先,以德行為後。然曆隋唐五代宋元明清,千餘年不廢者,以科舉比較最為公允,而平民可從此有出路也。故孤寒之士,亦爭自琢磨,不能在他途與貴族競爭者,則致力於科舉。其選舉科舉詳製,盡在《通考》《通典》中。

茲所述者,乃曆代平民對於仕進之致力,及社會對於仕進者之感想也。

周時選舉以三物

周雖封建,然鄉大夫、遂大夫及其所屬,又司馬、司寇、司徒所屬,亦取之平民,非所有官吏盡世襲也。《周禮·地官》:“五州為鄉,使之相賓。”又曰:“以鄉三物,事也。教民而賓興之。一曰六德:智、仁、聖、義、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藝:禮、樂、射、禦、書、數。”注:“興,猶舉也。教成鄉大夫推舉其於三事之尤賢者、能者,以飲酒之禮賓之。”興於太學而授官也。又曰:“三年則大比。”是賓興之禮,三年一舉也。後世科舉,每三年一次,本《周禮》遺意也。

漢平民仕進之法 有以富得官者

《漢書·張釋之傳》:“以訾同貲為騎郎。”如淳曰:“《漢注》:‘貲五百萬得為常侍郎。’”又,《司馬相如傳》:“以訾為郎。”師古曰:“以貲多得為郎也。”又,景帝後二年詔曰:“今訾算十以上迺得宦,廉士算不必眾。有市籍不得宦,無訾又不得宦,朕甚憫之!訾算四得宦,毋令廉士失職,貪夫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