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毛姆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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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我離開了那所法語學校,開始每天去上英語課。教我英語的是一位英國牧師,他的公寓就位於英國大使館下屬的一座教堂裏。他教我英語的方式很簡單,就是讓我高聲朗讀《標準晚報》上麵的刑事案件,或者關於法院庭審的新聞。我記得有一次,有一則關於火車謀殺案的新聞,火車是從巴黎開往加萊,新聞對謀殺細節的描述讓我充滿了恐懼。我當時應該是九歲,很長一段時間裏,我的英語發音都不太標準,我永遠忘不了在預科學校時,隻要我一讀課文,班裏的其他孩子就會嘲笑我的發音,讓我十分難堪。

我一生中隻有兩次印象深刻的英語課,但這些都沒有發生在學校裏。我在學校裏也寫過文章,但卻不記得有哪位老師手把手地教我如何遣詞造句。我上麵所提到的兩次英語課都是在我人生後半段發生的,所以恐怕不會對我產生什麽重大影響。第一次就發生在幾年前,我當時在倫敦待了幾周,找了一位年輕女士來做我的臨時秘書。這個女孩兒長得相當漂亮,卻非常害羞,當時她正在與一位已婚男士處於熱戀之中。我當時寫了一部小說,名叫《尋歡作樂》,打印稿在一個周六早上放到了我的書桌上。我問她願不願意在周末的時候把稿子帶回家幫我修改一下,我當時的意思是讓她修改一下打字時常犯的一些拚寫錯誤,另外,我在手寫的時候有時字跡會比較潦草,打字員由於認不出來也會拚錯一些詞。但是這位女士實在是有責任心,她真的以為我要她好好地去“修改”。周一早晨,她把稿子拿了回來,附帶有滿滿四大頁的修改意見。我必須承認,第一眼看到這樣的修改意見,我真有點兒氣不打一處來,但是我轉念一想,也許我真的可以從人家的修改意見中學到不少東西呢。人家費了那麽大勁,咱總不能置之不理吧。於是我強壓住怒火,坐下來細細閱讀。